三百面战鼓同时擂响。
鼓手们脱了上衣,露出精壮的肌肉。鼓槌落在鼓面上,发出震天动地的声响。鼓声一下一下,仿佛敲在人的心脏上。大胤的军队开始向小土丘合围,步兵在前,骑兵在两翼,火枪手和弓箭手压阵。
没有人喊杀。只有整齐的脚步声和盔甲碰撞的声响。脚步声是步兵的——步人甲、长枪兵、刀盾手,数万人同时迈步,地面都在震动。盔甲碰撞声是骑兵的——玄甲重骑、轻骑、苍狼营,甲叶摩擦发出细密的金属声。
五万对八千。
但这八千人是准葛尔最后的精锐,是已经抱定必死之心的困兽。打这种仗,伤亡不会小。困兽犹斗,何况是人。
李破知道这一点。但他没有选择,如果不把这些人全部吃掉,他们就会像受伤的狼一样,逃回草原。草原那么大,随便往哪个山沟里一钻,就找不到了。然后养好伤,召集部众,卷土重来。草原民族就是这样,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会回来报仇。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一代人不行就两代人。
必须打掉他们的脊梁。让他们以后提起大胤就发抖,让他们再也不敢南下牧马。
也先站在土丘最高处,看着步步逼近的大胤军队。他的目光从每一个方阵上扫过——步兵方阵的枪林,骑兵方阵的马头,火枪手方阵的枪管,弓箭手方阵的弓弦。他忽然笑了。
“成吉思汗当年也只有三万人。”他用准葛尔语对他的士兵说,声音不大,但土丘上每个人都能听到,“三万人,打下了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地的万里疆土。从东海到西海,从草原到沙漠,所有人都跪在蒙古人的马蹄下。今天我们还有八千人,难道还杀不出一个黎明吗?”
“你们的祖父跟着成吉思汗打过仗,你们的父亲跟着也先台吉打过仗。今天,你们跟着我打。你们的子孙会记住这一天——要么记住你们的胜利,要么记住你们的战死。没有第三种。”
八千人的吼声汇聚在一起,压过了战鼓声。声音嘶哑,但中气十足,像八千匹受伤的狼在嚎叫。
也先拔出弯刀。这柄大马士革钢刀上的缺口还在,刀刃上沾着石牙的血。刀尖指向李破龙旗所在的方向。
“长生天的子孙们,随我——”
“杀!”
八千人从小土丘上冲下来。他们不结阵,不保留,就是冲,就是杀,就是死。有人骑马,有人步行,有人一瘸一拐,有人被同伴搀扶着。但所有人都在向前,没有人回头。
像一股不可阻挡的洪流。
两支军队轰然相撞。
这一次的惨烈,超过了今天的任何一次交锋。之前的战斗还有战术,还有阵型,还有进退。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就是杀。
一名准葛尔骑兵被长枪刺穿胸膛。长枪从胸口刺进去,从后背透出来,枪尖上挂着一截肠子。他在断气之前,死死抓住枪杆,手指因为用力而发白。让身后的同伴可以冲进步兵阵中。那同伴冲进去了,砍倒了两个步兵,然后被三柄长枪同时刺穿。三柄长枪从三个方向刺来,刺穿了他的腹部、胸口和后背。他倒下去的时候,手里的弯刀还砍在一个步兵的肩膀上。
一个步人甲战士的斧头劈进准葛尔骑兵的马头。斧刃劈开马脑,马血和脑浆溅了他一脸。战马倒下,骑兵摔落,两人在地上翻滚厮打。骑兵用短刀捅进步人甲的腋下——那里是盔甲的缝隙,只有一层锁子甲。步人甲吃痛,但反而更凶了,用牙齿咬断了骑兵的喉咙。牙齿咬进喉管,鲜血涌出来,灌了他一嘴。
这样的场景,在战线的每一处都在上演。
赵铁山已经换了第四把刀。前三把都砍废了,一把卷了刃,一把断了刀身,一把脱了柄。现在这把是从地上捡的准葛尔弯刀,刀身上刻着他看不懂的文字。他试了试,还算锋利。他的步人甲伤亡过半,两千人现在只剩不到八百,而且人人带伤。但剩下的人没有一个后退。不是不想退,是已经杀红了眼,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杀。杀到眼前没有敌人为止。
周大牛的玄甲重骑从侧翼撞进了准葛尔人的阵中。大枪已经断了三杆,他换上了一柄斩马刀。斩马刀是重兵器,他单手就能舞动,一刀一个,像砍瓜切菜。但他身边的骑兵也在不断倒下,有的是被弯刀砍下马的,有的是被从马上拽下来的,有的是被濒死的准葛尔骑兵抱着一起摔下马的。倒下的人被马蹄踩踏,有的还活着,伸出手想抓住什么,但什么也抓不住。
石牙简单包扎了腹部的伤口,又带着苍狼营冲上来了。腹部的伤口还在渗血,每做一个动作都疼得他龇牙咧嘴。但他的两柄斩马刀还是稳的。之前的双刀卷了刃,他换了两把新的——从阵亡的苍狼营骑兵手里拿的。刀柄上还缠着原主人的名字,他没来得及拆。苍狼营今天已经折损了三分之一,一千二百人还剩八百出头。但剩下的人还是紧紧跟在他身后,像一群不知疲倦的狼。
李破站在中军,看着这座巨大的血肉磨盘。
他的兵在死,也先的兵也在死。每一刻都有人倒下,鲜血已经将草地染成了泥浆。踩上去发出噗嗤噗嗤的声响,靴子陷进去,拔出来的时候带着血泥。空气里的血腥味浓得化不开,吸一口气,满鼻子都是铁锈味。
“陛下,让末将上吧。”马大彪再次请战。他的选锋已经打了三轮,伤亡也不小,三千人还剩两千出头。但他自己毫发无损——老天爷保佑,打了三十年仗,他身上的伤疤有三十七道,但从来没受过致命伤。
李破看了看这位老将。马大彪的头发已经花白了,胡子也是花的,但腰杆挺得笔直。他的斩马刀扛在肩上,刀刃上还滴着血。眼神依然锐利,像老鹰。
“去吧。小心点。”
马大彪咧嘴一笑:“陛下放心,老奴还没活够呢。等打完这一仗,老奴还要回京城喝花酒。”他带着选锋从正面压了上去。
这些练了三年贴身肉搏的精锐,在这种混战中爆发出了惊人的杀伤力。他们三五人一组,藤牌护身,短刀杀敌。藤牌挡住弯刀,短刀捅进盔甲缝隙。像泥鳅一样在敌阵中穿梭,遇到落单的骑兵,就一拥而上。砍马腿,刺马腹,拖人下马,补刀。动作熟练得像演练了千百遍。
但也先的亲卫营也不是吃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