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透过婴儿房的纱帘,在地板上织出片细碎的金网。林晚盘腿坐在软垫上,膝盖上摊着块巴掌大的靛蓝色灯芯绒,手里的银针穿来穿去,在布面上绣出朵小小的向日葵。
“慢点缝,别扎到手。”沈廷洲端着燕窝走进来,看见她低头缝纫的样子,眉头微微蹙起。她刚出月子没多久,医生说要多休息,可这几天她总捧着布料琢磨,说要给念念做第一条迷你喇叭裤。
“就差最后几针了。”林晚头也不抬,指尖灵活地绕着线,“你看这裤脚,我特意收了三道褶,撑开就是小喇叭的形状,多可爱。”
沈廷洲把燕窝放在旁边的小桌上,俯身看她手里的成品。巴掌大的裤子,裤腰缝着小小的松紧带,裤脚镶着圈米白色的蕾丝,确实像条缩小版的喇叭裤,精致得不像话。
“刚出生的孩子穿这个会不会太勒?”他伸手碰了碰松紧带,语气里带着担心。
“放心吧,用的是最软的料子。”林晚把最后一针缝好,打了个小巧的结,“我在作坊试了好几种布,就这个最舒服。”
她说着,小心翼翼地抱起摇篮里的沈念晚。小家伙刚睡醒,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到处看,小嘴巴抿着,像只乖巧的小猫。林晚轻轻把迷你喇叭裤套在她身上,动作轻柔得像在摆弄易碎的珍宝。
“你看,多合适。”她退开半步,笑得眉眼弯弯,“我们念念也是穿喇叭裤的小姑娘了。”
沈念晚似乎很满意新衣服,小短腿蹬了蹬,裤脚的蕾丝跟着晃动,像只扑腾翅膀的小蝴蝶。她咯咯地笑起来,口水顺着嘴角往下淌,滴在靛蓝色的灯芯绒上,晕开个小小的湿痕。
“哎呀,我的小祖宗。”林晚连忙掏出帕子给她擦口水,却被沈廷洲拦住。
“别动。”他转身去拿相机,是他特意托人从国外带回来的最新款,“我要拍下来。”
“拍这个干嘛?”林晚看着他蹲在地上,举着相机对着女儿一阵猛拍,忍不住好笑,“等她长大了看,该嫌丑了。”
“才不会。”沈廷洲按下快门,闪光灯亮了一下,吓得沈念晚眨了眨眼,却没哭,反而伸出小手想去抓相机。“这是我们念念穿的第一条喇叭裤,意义重大,得存档。”
他拍得认真,连女儿蹬腿的样子、流口水的样子、皱眉头的样子都一一记录下来,仿佛在拍摄什么珍贵的艺术品。林晚靠在摇篮边看着,突然觉得,这个在商场上雷厉风行的男人,当了父亲后居然多了这么多孩子气的一面。
“好了好了,别拍了,晃着孩子眼睛。”林晚把沈念晚抱起来,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咱们念念可不做小模特。”
沈廷洲放下相机,走过来从她怀里接过女儿,动作比刚换尿布时熟练了许多,手臂稳稳地托着小家伙的头,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这条裤子要收好。”他突然说,语气正经得不像话。
“嗯?”林晚没反应过来。
“等她出嫁的时候,当成嫁妆给她带上。”沈廷洲低头看着怀里穿着迷你喇叭裤的女儿,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怅然,“告诉她,这是妈妈亲手做的,是她跟妈妈的缘分。”
林晚的心猛地一软,眼眶有点发热。她想起自己刚认识沈廷洲时,穿着洗得发白的喇叭裤在夜市吆喝,那时候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会和他一起,看着他们的女儿穿上自己做的迷你喇叭裤,还想着要把这裤子当嫁妆。
“哪有把婴儿裤当嫁妆的?”她笑着捶了他一下,声音却有点哽咽,“等她长大了,我给她做真正的喇叭裤,用最好的料子,绣最漂亮的花。”
“好。”沈廷洲点头,把女儿递回她怀里,伸手替她擦了擦眼角,“到时候我给她建个衣帽间,专门放你给她做的喇叭裤。”
沈念晚似乎听懂了他们的话,又蹬了蹬腿,裤脚的蕾丝蹭到林晚的手,痒痒的。林晚低头看着女儿天真的笑脸,突然觉得,所谓的传承,大概就是这样了——她把对喇叭裤的热爱,缝进了女儿的第一件衣服里;而沈廷洲,把对她们娘俩的珍视,藏进了“当嫁妆”的承诺里。
午后的阳光越来越暖,沈廷洲靠在沙发上处理文件,林晚坐在旁边的地毯上,手里拿着布料,开始琢磨给女儿做第二条迷你喇叭裤。摇篮里的沈念晚穿着靛蓝色的喇叭裤,睡得正香,小眉头时不时皱一下,像是在做什么甜甜的梦。
“你说,她长大了会不会也像我一样,喜欢设计衣服?”林晚突然问,指尖划过布料上的花纹。
“随她。”沈廷洲放下文件,目光落在她们娘俩身上,眼底的笑意浓得化不开,“她想做什么都可以,我都支持。”
就像他支持她一样,支持她的作坊,支持她的喇叭裤,支持她所有天马行空的想法。
林晚笑了,低头继续缝纫。银针在布料上穿梭,把阳光、爱意和期待,一点点缝进小小的裤脚里。她知道,这条迷你喇叭裤或许真的会成为女儿的嫁妆,不是因为它有多贵重,而是因为它承载着一个母亲的心意,和一个家庭的温暖。
而这,才是最珍贵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