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持续了两个星期。
这是宋明宇和庄颜结婚以来,冷战时间最长的一次。
两个人住在同一屋檐下,却各自待在各自的房间,一个在卧室,一个在书房,各自吃各自的饭——庄颜下班的路上在摊上买个卷饼或夹馍,一开始宋明宇还正常准备晚饭,但他发现饭摆上桌了人不上桌,如此两次,他也不做了,各自过各自的日子。宁宁成了他们之间唯一的交接口——他把孩子递过去,她把孩子接过来,交接的时候手指不会碰到一起,眼神也不会交汇。孩子在他们之间像一个被传递的包裹,沉默的、无辜的、不知道自己正被两只渐行渐远的手来回推让。
两个人都觉得对方说的话太过分,欠自己一个道歉。
两个人都觉得自己委屈,没有得到尊重。
那两双无辜的仿品庄颜没给孩子穿,宋明宇也没有真的扔出去,不知道这两双鞋被庄颜塞哪了,虽然空间层面上看不见这个东西,但是它的存在感却那么强,像一个两人冷战的锚定物。所有的话都是从那两双鞋开始的;吵完了,鞋不见了,但话留下了。那些话像钉子一样钉在空气里,看不见,摸不着,但看到对方的时候会扎到,会疼。
那鞋成了一个沉默的证人。证着他们曾经为钱吵过架,证着他们曾经为“该给孩子什么样的生活”吵过架,证着他们曾经在彼此眼里看见过最深的失望和最冷的陌生。
冷战了两个星期之后,庄颜先习惯了这个状态。她一向心狠,尤其是对自己,这种抛弃也好,冷淡也罢的感觉她太熟悉了,从小到大,她一直在练习这个,上手起来简直轻车熟路。
可是随着冷战时间的拉长,孩子的一周岁生日也越来越近了,这让两个表面静默的人暗地里的弦也越拨越乱。。。
直到那天中午下班的时候,她在走廊里被婆婆刘红梅叫住。
刘红梅从副主任办公室出来,手里端着保温杯,洁白的大褂熨得没有一道褶子,头发挂在耳后梳得利利索索一丝不苟。
“颜颜,宁宁快生日了。”她顿了顿,喝了一口水,“该照相就去照一些吧。趁年轻,怎么照都好看,也给孩子留个美好的回忆。你不要觉得花钱,照相能花多少钱?照相的钱,我出。”
庄颜脸一红,心里“咯噔”紧了一下。
这说明宋明宇把两个人吵架的事告诉了母亲。他一定说了。说不定添油加醋说了,说不定把自己描述成了一个抠门、小气、不配合的恶媳妇。她站在走廊里,脸上烧得厉害,心里那把刚熄下去的火又“呼”地一下蹿了上来。可是婆婆的面子不能驳,而且婆婆说的是好话,是掏钱的好话,她要是再说什么,那就是不识好歹了。
她咬着嘴唇,点了点头:“行,妈,那……那看明宇的时间吧。”
刘红梅“嗯”了一声,拍了拍她的肩膀,端着保温杯走了。
庄颜站在原地,气的牙根痒痒。
周末,一家人还是去了市里最高档的摄影厅。
四千九百九十九,一套写真,精修入册二十张,送一个水晶摆台、一幅挂墙的放大照。庄颜看着宋明宇掏出卡轻飘飘的刷了一下,就跟花了四十九似的,心里忍不住骂了一句——“冤大头。哼。”
拍照的主题宋明宇选了民国风。庄颜穿了一件鹅黄色的旗袍,头发盘起来,露出一截白皙的后颈。弄好妆发她看镜子里的自己,真陌生啊——旗袍衬得她腰身纤细,肩线流畅,一张鹅蛋脸在旗袍的立领上面显得格外端正。她是山东姑娘,大眼睛、高鼻梁,五官轮廓比一般女孩深一些,平日里被白大褂和素面朝天盖住了,换上旗袍之后,那种底子里的漂亮才透出来,像一块被擦干净了灰的玉。
她换好衣服,看见丈夫的眼睛一亮,嘴角露出满意的笑——这个笑也让她心动了一下,她想起一个冬天,在高档商场里,她穿一件粉色的呢子大衣出来时,他就是这个表情,那时候,他俩多好啊。。。。
宋明宇穿的是深灰色的长褂,布料挺括,站在她旁边,肩膀比她高出大半个头。头发梳在后面,看起来真是风流倜傥,就是真放在那个年代,看上去也完全是个锦衣玉食的公子哥。
摄影师让他们靠拢一点,他往她身边挪了半步,肩膀碰着她的肩膀,两个人之间隔着一个孩子的距离——不远,也不近。
宁宁被换上了一条红色的小旗袍,头发上别了一个蝴蝶结的发卡。这孩子实在是漂亮,白白胖胖的,眼睛又大又圆,像两颗黑葡萄,笑起来嘴角往上翘,露出两颗刚冒头的小乳牙。摄影师逗她,她咯咯地笑,小手在空中挥舞,整个人像年画里走出来的娃娃。快门声噼里啪啦地响,闪光灯一明一灭,把孩子脸上的每一个细节都定格在镜头里——那肉嘟嘟的脸颊,那湿漉漉的眼睛,那根翘起来的小辫子。
庄颜站在镜头前,嘴角挂着标准的、得体的微笑。她不知道这个笑够不够好,反正她尽力了。她看向镜头的时候,目光是平的,像一潭没有风的湖水,不起波澜,也没有倒影。摄影师说“妈妈看爸爸”,她把目光移向宋明宇,看了一眼,又移开了。那个眼神里什么都没有——就是一个平平常常的、看了无数次之后已经看不出什么的表情。
宋明宇看孩子的表情倒是真心的。他抱着宁宁的时候,下巴抵在孩子的头顶上,眼睛眯成一条缝,嘴角往上弯着,那种笑是装不出来的。他是真的爱这个孩子,爱到骨子里。他看着宁宁的时候,眼睛里的光都快从眼角飞出来了。
可惜的是,这些光没有一束是朝着庄颜的方向打的。
拿到写真集那天,庄颜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页一页地翻。硬壳的封面,铜版纸的内页,每一张照片都修得精致、柔美,像杂志里才有的。宁宁的照片她看了又看,翻来覆去地看,每一张都好看,每一张都舍不得翻过去。这孩子太会长了,把两个人的优点都捡到了脸上,眉眼像她,鼻子像她,嘴巴像宋明宇,下巴也像宋明宇,组合在一起就是一个小天使。摄影师抓拍的那几张笑着的,她看一次笑一次,笑着笑着眼眶就热了。
可翻到全家福的时候,她的手停了一下。
照片里,三个人整整齐齐地坐在一起,衣服好看,背景好看,灯光好看,什么都好看。但她的目光落在自己脸上,落在那双大而空洞的眼睛上,落在那个标准的、得体的、没有温度的微笑上。她看了几秒钟,把相册合上了。
拍得真好。就是少了点什么。不知道他看出来了没有。
宁宁生日那天是个工作日。
去别墅太远太折腾,牡丹花园又太小,客厅里站几个人就转不开身。想来想去,最后生日晚餐定在了刘红梅家。
刘红梅的家一百三十四平,好歹客厅敞亮。宋明宇提前两天就过来布置了,客厅里挂了“happy birthday”的字母气球,餐桌上铺了新的桌布,沙发旁边堆着花花绿绿的礼物盒子,摞得整整齐齐,像一棵圣诞树。他还在电视柜上摆了一排宁宁从出生到现在的照片,按月排的,一个月一张,一岁十二个月,像一部浓缩的成长史。
菜是刘红梅从林州最好的饭店订的,做好了用保温箱打包送过来。有葱烧海参、清蒸鲈鱼、红烧排骨、白灼虾,还有一份佛跳墙,装在紫砂盅里,一人一盅。
宋黎民没回来。人没到,视频打过来了。
庄颜抱着宁宁凑到手机前头,屏幕上的宋黎民穿着浅蓝色的衬衣,坐在一间光线很好的办公室里,笑着说“宁宁想爷爷了没有”,声音很大,带着一种长期做报告练出来的、自带混响的洪亮。宁宁盯着屏幕看了两秒,伸手去抓手机,嘴里“啊啊”地叫着。
庄颜叫了声“爸”,脸上挂着笑。宋黎民应了一声,又说“颜颜辛苦了”,语气客气得像在跟下属说话。庄颜说“不辛苦”,然后把手机递给了宋明宇。
宋明宇接过手机,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耐烦。他把手机调了个反转屏对向孩子,嘴里呜呜啦啦逗着。没有跟宋黎民打招呼。
“宁宁生日,你多费心。回头红包打给你。”
“哦”
“那行。。。”
“嗯。”
电话就这么挂了,干净得像手术刀切开的伤口——利落,但不流血。
这个家,庄颜来得少。
结婚两年多,她来婆婆家的次数一只手数得过来。之前刘红梅一直在姥姥那边伺候,公公常驻北京,这套房子就那么空着,像个精装修的展厅,有人打扫,没人住。今天推开门的那一刻,她才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这个家。
说不出的感觉。不是豪华,是庄重。客厅里摆着一套深色的实木家具,线条简洁,没有什么雕花,但一看就不是普通货色。沙发是深灰色的真皮,硬挺挺的,坐上去不会陷进去,要直着腰。墙上挂着一幅山水画,画上题的字她认不全,只知道是行书,笔锋遒劲。茶几上摆着一套白瓷茶具,茶盘是竹制的,干干净净的,没有一丝茶渍。电视柜旁边立着一个博古架,上面摆着几件瓷器,有青花的,有粉彩的,她不懂,只觉得好看。整个客厅的色调是深咖配米白,窗帘是厚重的亚麻色,阳光透过来就变成了一种温吞的、暖洋洋的光。
这屋子里的一切都是规规矩矩的。东西在它们该在的位置上,角度对,间距对,连窗帘的褶皱都像是被量过的。刘红梅这个人,干净、勤快、会打理,把家里收拾得没有一处死角,没有一件多余的东西。你一走进去,就不自觉地想把背挺直一些,把声音放低一些,把动作放轻一些。那种感觉很难形容——不是压迫,是秩序。是一个运行了多年的、精密而体面的系统,你只是暂时被容纳进来,并不属于这里。
该有的形式都有了。
宋明宇举着相机,像个专业的婚礼摄影师一样满屋子跑。他让刘红梅抱着宁宁坐在沙发上,咔嚓咔嚓拍了一串;又让庄颜抱着宁宁站在气球前面,咔嚓咔嚓又是一串;再让宁宁自己坐在礼物堆里,咔嚓咔嚓,快门声几乎没停过。他蹲着拍,站着拍,趴在地上拍,角度换了一个又一个,比影楼那位摄影师还敬业。
抓周的时候,宁宁坐在爬行垫中间,周围摆了一圈东西——书、毛笔、算盘、铜钱、小汽车、听诊器。小家伙左看看右看看,伸手抓了书,翻了两页,又抓了算盘,在手里晃了晃,“啪嗒”掉在地上,最后捡起那支毛笔,攥在手里不肯撒手,嘴里“啊啊”地叫着,举着毛笔像举着一面旗。
“抓的是笔!我们宁宁以后是个大文豪!”刘红梅高兴得拍手,眼眶都红了。
拆礼物的时候,宁宁对那些昂贵的礼服裙毫无兴趣,倒是对礼品包装纸产生了极大的热情,撕得满客厅都是碎片。宋明宇把她举过头顶,她笑得口水滴在他脸上,他也不擦,就那么顶着一脸口水继续举。唱生日歌的时候,刘红梅把灯关了,蛋糕上的蜡烛亮着,橘黄色的光映在每个人的脸上,暖洋洋的。宁宁不会吹蜡烛,宋明宇替她吹了,一口气,蜡烛灭了,大家在黑暗里鼓掌。
有那么好几个瞬间,庄颜的心软了。
她坐在沙发上,看着那个跟自己冷战了两个星期的男人,现在正跪在地板上,给女儿拆一个新玩具。他的动作笨拙,塑料包装撕不开,用牙咬了一个口子,手指伸进去掰了半天,脸涨得通红。宁宁在旁边等不及了,小手在他胳膊上啪啪地拍,嘴里“啊啊”地催。他一边拆一边哄“马上马上,爸爸马上给你弄好”,拆开了之后把玩具递给宁宁,宁宁接过去就塞嘴里咬,他又赶紧抢过来,说“这个不是吃的,这个是玩的,你看,摁这里会响”。
他忙得满头大汗,头发贴在额头上,衬衫下摆从裤腰里跑出来一截,像个手忙脚乱的大男孩。庄颜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非常感动,她看着这个男人,想到了他这些天的固执、他的任性、他的不切实际,想到了他把那双假鞋从塑料袋里拎出来时脸上那种毫不掩饰的嫌弃,想到了他说“我闺女不穿假鞋”时那副理直气壮的样子。
她忽然觉得抱歉。
不是因为她做错了什么,是因为她发现,自己好像从来没有像他爱宁宁这样爱过任何人。她爱宁宁,当然爱。但她的爱是克制的、理性的、带着规划和设计的——要给她读绘本,要教她英语,要培养她的专注力,要让她成为一个品学兼优的学霸。她的爱是一张计划表,是一套方法论,是一个一个打勾的待办事项。而宋明宇的爱不是。他的爱是毫无章法的、不计成本的、甚至有些愚蠢的。他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捧到她面前,不问值不值得,不问有没有用,只是因为他觉得——我的女儿就该拥有这些。
她嫉妒宁宁。
她嫉妒她作为一个女儿拥有一个父亲毫无保留的、不带任何条件的、不计回报的爱。而她庄颜,从来没有得到过这种东西。
那个连自己结婚生子都不闻不问的那个爹,虽然依然活在这个世上,却跟自己几乎断了亲,跟死了没两样。
她是独自一人咬着牙、硬着头皮、像一颗钉子一样扎进这片土壤里的。所以长成了现在这副样子——坚强、敏感、警惕、冷硬、只考虑别人释放的信号是善意还是非善意的,而自己却不懂得付出和配合。
她一直觉得这是自己的武器,是她之所以能走到今天这个位置的原因。但此刻,看着宋明宇趴在地上给女儿拆玩具的样子,她忽然不确定了。
她想跟丈夫说,她不是不想对女儿好,是她不知道怎么好——她没学过,没见过,没被人这样对待过。她想说她其实很羡慕宁宁,很羡慕很羡慕,羡慕到有时候会觉得心里有一个洞,怎么填都填不满。
但她什么都没说。她只是坐在那里,看着他,看着女儿,看着婆婆脸上欣慰的笑容,喉结动了又动,把热热的眼眶忍住了。她不是那种会在人前掉眼泪的人。
她可是庄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