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曹贼

胜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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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三国小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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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来准备了一本新书,存稿已有二十多万,但是越写越不满意,一怒之下,全部删除,最后精简成现在的七千多字,就当一个序言吧。

这其实也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一个比较凄惨的故事。

原本名为:《三国小农》,想了想,发现其实不可能受欢迎,短篇最好不过,因此就有了下文。

……

公元197年,正月,冬夜。

乱山残雪夜,孤独异乡人。

大雪冰封的地面,与脚底产生了粘连,疼痛无时无刻都在散发着。

脑海里,这些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方莫,眼下是一个乱世,一个人命贱如狗的时代。

嘶!

用力抬起脚,脚心与地面产生了极大纠葛,带来无边痛苦,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道声音陡然响起。

“杀曹贼!”

雪夜下,声音于城中飘飘荡荡。

跟随着前方的将军们,拼了命的把恍如战神在世的典韦打倒,碎尸万段,一时间,方莫肚子里翻江倒海,不过,他却用强悍的毅力,硬生生的忍住了。

“哇哇哇……”

方莫忍住了,旁人却没有忍住,一个个吐的稀里哗啦。

这让他惊愕,随即便明白过来,原来自己并不是那唯一惧怕血腥的人,旁人比他好不了多少。

由于镇定自若,方莫被一个胡姓将军看上,他身材高大,体宽且肥,为人宽厚。

就这样,方莫成了胡将军的一个亲随,在旁人眼里,他算是一步登天了,但实际上,也就是多了一双鞋,一身甲胄而已。

如果让他做一个选择,他宁愿回到两千年后的现代,起码不用忍饥挨饿,更不用吃着糟糠果腹。

用了点时间,方莫大概明白过来,原来自己此时在张绣的麾下,那胡姓将军,名为胡车儿。

因为偷了典韦的双戟,外加此战有功,胡车儿被张绣大大的奖励了一番。

期间,方莫尝试着接近贾诩去证明自己,每次对方都很不耐烦的让他离开,令他一句话都说不完整。

命,似乎就这样了。

二月。

阳春夭冶二三月,从风簸荡落西家。

曹操南征北战,孙策定鼎江东,刘表蛟盘荆襄,袁术赫然称帝,袁绍雄踞北国四州,天下生灵涂炭,枭雄辈出。

这些,跟方莫没有半点关系。

倒是期间有一条消息,让他站在开始萌发新芽的树梢下,开始遥望着东方,心中也多了几分希望:“明主在东,若可投之,未来必然生活安乐。”

刘备的信息,是他来到这个平行时空,所得不多的一条好消息了,但是可惜的是,路途太过遥远,方莫没有办法穿行而去,如果去,恐怕是九死一生,还不如留在宛城,等待之后的投降。

几个月很快过去了。

“又要大战了。”胡车儿将军在感慨。

想要往上爬的方莫,紧紧地抓住了这个机会,走上前去开口道:“或许,我们此次都会归曹?”

胡车儿望着他,慢慢露出了狰狞地笑容。

五十军棍过后,方莫感觉身体已经不是自己的身体了,疼痛令他清醒的知道,现实并不是如同小说一般,人们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去震惊,而且……

大战之前,说一些丧气话,能够得到的,也就只有一顿毒打了。

“犯了杨修之过啊。”

趴在床上,被扒了一身甲胄,再也没有了鞋子可穿的方莫,感叹连连,早知道,他就不上去说那么一句了。

好不容易才获得的位置,因这么一番话,全都没了。

养伤花了大半年光景,痛苦也持续了大半年。

方莫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活下来的,走出破烂茅草屋时,他浑身散发着怪异的味道,面孔如狰狞厉鬼,头发乱糟糟的,活像是一个疯子。

期间他认识了一个叫做曹珲的兄弟,正是因为这个兄弟,让他一步步活到了今天,虽然这位曹姓兄弟,只是为了借故获得更多的粮食。不过在这种狗屎的年月里,方莫选择了原谅。

每个人活着都不容易,他能够活下来,全靠对方没有贪墨的,半碗清汤寡水一样的粥。

“又要大战了,这次曹操肯定会下手无情的,你到时候只管往前冲就好了。”

另外一个兄弟,眼里闪耀着智慧的色彩,对方莫如是开口。

实际上,方莫早他妈不想活了,他受够了这糟糕的乱世,因此在开战之前,直接就拿着武器嗷嗷叫地冲了上去。

方莫并不记得这一次战斗,因此他也无法去获得任何有用的消息,带着一种疯狂的想要回归现代的念头,他一步步向前冲去,直到最后,两方人马撤退,他一点伤痕都没有。

据说,是败了。

张绣跟贾诩,以及之前很欣赏他的胡车儿,都撤到了宛城之后的穰城。

孤独站在满地死尸的战场上,方莫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向后撤去,路上他看到了几个熟面孔,不过他们都变成了尸体,从他们死去的情况来看,应该属于后撤时被杀的。

“不想死的人,死了,想死的人,怎么都死不了。”方莫眼眶通红,大滴大滴地泪水掉落在地面之上。

“你,跟我走!”

没等他嚎叫出来,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娘子,指着他冷哼一声,大力一挥鞭,令胯下的驴儿吃痛,慢悠悠奔涌向前。

方莫不敢跑,因为对方有四条腿的牲口,他就只有两条腿,如果跑的话,很可能会被折磨。

死,他不怕。

但是他怕被折磨。

拖着有些麻木的腿部,一瘸一拐的跟上前方的小娘,过不多时,他就看到了一排排人也都正跟在对方身后,一个个如丧考妣。

跟着数百人的队伍,来到一座有些残破的墙壁内,望着前方歪歪扭扭的建筑,方莫被打了一鞭子,火辣辣的疼。

后来得知叫杨凤的女人,正瞪着一双冷冰冰的眼睛望着他,似乎随时都会弄死他。

方莫不敢说话,默默低下头去。

杨凤见他如此乖巧,也没有继续挥鞭,双目如探测器一样,在人群里寻找着下一个目标。

很快,她找到了。

那人敢跟她瞪眼,还敢跟她说什么自己有本事,于是杨凤活生生地用鞭子抽死了那人。

方莫看得不寒而栗,他知道,原本这个结局可能属于自己。

他想死的痛快一点,不管这是不是扭捏,但他真的听了那惨叫就害怕。

就这么的,方莫被安置了下来,住在了杨家庄。

吃的,要比以前好很多,每顿饭除了一碗热腾腾的汤以外,还多了几个团子,黑漆漆的,味道并不好,但是却可以吃饱了。

过了一晚,第二天醒来时,方莫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情。

自己的腿,完了。

抬不起来,没有丝毫感觉,这让他成了一个累赘。

应该是坏死了吧?

想到之前曾被一支枪狠狠地刺穿,方莫苦笑了一声,不过他的毅力着实惊人,就算是这样,仍然只是让人觉得他只是一个瘸子,并没有人得知他这条腿是废的。

望着每天都有人死去的杨家庄,以及被匆匆掩埋掉的人们,方莫看在眼里,怕在心里。

他发现,自己不是真的想死,尤其是经过这些之后,更不想死了。

于是,方莫拼了命一样的帮着杨家庄工作,其他人看到都说他傻,但是每天晚上多出来的一个团子却告诉他,他的行为是正确的。

几个月以后,天气大旱,虽然不说是颗粒无收,但对于整个杨家庄来说,那数千亩良田所收回来的粮食,真的不算什么。

不过这些,跟方莫没有关系,他现在发现,自己特别喜欢杨家大小姐的笑容,这成了他活下去的希望和盼头,至于寻死之类的事情,他本来就不会做,现在更不会了。

又是一个夜晚,方莫躺在地上,感受着其他人冷冰冰的目光,他丝毫没有觉得什么。

浑浑噩噩地睡了过去,正准备次日清晨继续工作的方莫,在半夜时分,被一泡尿给憋醒了。

他走出去,来到了一个房屋后面,正要痛痛快快撒尿,忽然间,在落针可闻的杨家庄内,出现了两道声音。

“这个家,就交给你了,从现在开始,你要强大起来。凤儿,你要像是一个男人一样,千万不要有半点的软弱。”

“可是爹,女人不能当家……”

“我们家不一样,你…也是杨家唯一的血脉!”

“这件事我可以答应阿爹,可是真的只能杀人了吗?难道,就没有一点其他的办法?”

“留下强壮的,是为了来年,杀掉这些弱的,是要让这些强壮的人活下去,你知道吗?”

上过战场的方莫,并没有因此惊慌的叫出来,反而蹑手蹑脚的回去了。

后半夜,他一点都睡不着,想了半天,才恍然明白过来……史书上记载的可悲一幕,就要发生了!

次日,人们被一个个驱赶出来,像是牛羊,其中弱小一些的人,都被带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当天,杨家庄开始吃肉。

方莫没吃,他仍然只吃团子,因为他看到那些肉,就会很恶心。当然,他装的很像是那么一回事,只要把肉给了旁边几个人,就不会有人发现他的不同之处。

能吃肉,在这年头是一个好事,于是他又多了几个兄弟。

两个月后,杨家老爷子就那么死了,在飒飒秋风中,杨凤扶灵而去,回来之后,她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再也没有了之前的笑容,像是变了一个人。

又是几个月过去了,随着那些人一个个的减少,人们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事,不过就算是知道了,也没有几个人会说出来,他们也都是为了活下去。

杨家庄,成了一个恶魔之地。

这里的人当中,除了方莫,都吃过人。

与此同时,方莫的腿,开始发出阵阵恶臭,其他人发现了,他们却什么都没有说,一个个看向他的时候,就跟狼一样。

我要活下去!

带着这种信念,他跑到了杨凤面前,拿过对方手中的刀,一刀就将本来腐烂掉的腿砍了下来,接着他用真诚的目光道:“我已经撑了大半年,就算是没有这条腿,我也能给杨家做事,别杀我,好吗?”

杨凤震惊了,她亲眼看着面前这个人将自己的腿砍掉,就好像砍掉了一节枯木,在他脸上,甚至连半点色彩都没有。

这是怎样的一个人?

她答应了下来,从那天开始,方莫就跟着木工学起了手艺,凭借着一些零零碎碎的记忆,他做出了拐杖,还有一条代替的假腿。

冬风吹,又是一个可悲的冬天来了。

方莫的师父,那个老木匠,不知道因为什么,忽然就一病不起了,再也没有站起来过,期间,方莫拄着拐给对方端茶送水,一直送到了死去的那一天。

跟几个人抬着师父入薄薄的棺材时,方莫清楚的看到了他脚底下的一块腐烂的肉。

对方,破伤风感染了。

他却没有。

事情就是这么奇妙。

当然,那根钉子,实际上也是他故意放在师父过路之地的。

没办法,他要活着,就必须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如果这个才三十岁的木匠一直活下去,他就不可能成为杨家庄里不可或缺的一员。

次年,应该是公元200年。

因为张绣投降了,期间曹操手下的人,来这里搜刮了好一顿,连杨凤都直接抓走了。

方莫没有搭理,甚至还想着依靠一条腿,来获得整个杨家的所有财富。

然而,他实在是想多了,或许杨凤知道他会这么做,因此对方直接推荐他成了曹操军营里的一个木匠。

杨家的东西,跟他再也没有半点关系。

杨凤很惨,死的时候,那双眼睛看着很渗人,尤其是还在死死的盯着方莫,似乎在说,为什么你不能强大起来?

他知道,这是因为当初自己的承诺。

当时他承诺,如果有一天,整个杨家有危险,那他方莫就是杨家的一条狗,为了整个家,不论是谁,都会上去咬一口。

做不到,任凭处置。

他没有做到,所以落到了今天这个下场,不过对方哪怕是死,都没有让人弄死他……

杨凤有这个能力的,毕竟霸占她的男人,姓曹。

叫什么他不知道,但应该是曹家的一个强人,除了不可能是曹操之外,谁都有可能。

被折磨的时候,她只要叫上一声,让方莫过来陪葬,他就必然会死。

但是她没有……

“或许,是想要让我继续在这乱世里面挣扎?”不知道是不是得了风沙眼,方莫的眼里滚滚落下泪水。

接下来的几年当中,方莫拄着拐,跟着大军来回的东奔西跑,期间,他看到了一个大耳朵的人。

他想靠近过去,对方也愿意接纳他,不过之后,却被一阵乱棍打的险些丧命。

因为这一顿毒打,他再也没有了可能靠近大耳朵的那人,心中的希望之火,彻底熄灭。

或许是因为这一点,让他黑化了。

从重新站起来的那一天开始,他每天天不亮就开始打造器具,一直到深夜,渐渐地打造出许许多多可怕的刑具,他的待遇,也一步步在转好。

或许是因为这一点得罪了另外一个姓吴的木匠,对方某天在跟曹操说话时,“不经意间”就透露出了方莫曾经想要接触刘备这一条信息。

此时的刘备,刚刚跑掉。

曹操很生气,于是他头一次接见了这个人,问他到底为什么要去接近刘备。

“我想杀了他,为主公除害。”昧着良心,方莫说了这么一句话。

曹操大笑不止。

然后,他就被扔了出去,不过对方似乎有意怜悯他,给了百亩良田,以及一个瞎眼的漂亮妻子。

这一段时间,是方莫生命当中最幸福的时候,每天回去,只要能够看到瞎眼妻子,就很开心,更有一种幸福感,自他心头而起。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年,他有了儿子,也有了女儿。

儿子叫方昭,司马昭的昭,女儿叫方南风,贾南风的南风。

瞎眼妻子在生南风的时候,因为难产,外加饥饿,直接去了,在方莫看来,这或许叫做解脱。

百亩良田,看起来很多,如果能够有一点收成,也就很是不错,但方莫之所以让儿子叫方昭,女儿叫方南风,就是因为税太重了!

九一……

他一,曹操收九。

吃不饱,真的吃不饱,他只能荒废掉三十多亩地,种六十多亩,才能维持生活。

当然,因为荒废这三十多亩地,他差点被打死,被人拖着在街上晃悠,如同狗一样。

要不是因为他是一个瘸子,绝对活不下来。

用那兵卒的话来说就是:“你吃不饱没事,但是丞相要是不能打仗,事情可就大了。”

是的,他种地就他妈是给曹孟德种的。

他就该饿死。

他的瞎眼温柔老婆,本来就该死。

他的儿子和女儿,也不该出生。

他们这一家,本来就应该去死,永永远远不要活在这个世界上。

不过凭什么?

凭什么是他们死,而不是曹家人去死?

听说,刘皇叔只收八二,百姓八,他二……

为什么死的不是曹家人?

又是几个月过去了,冬日来临,他儿子的名字不知道是不是起的太大了一点,竟然感染了风寒,躺在床上的他,就一个要求:“爹,我想吃饭,饿……”

人到中年,时常还做一些木匠活,但是因为饥饿以及长期营养不良,浑身虚弱的方莫,笑着对儿子道:“父亲也饿,抗一抗,就过去了,你这个名字,是要做大事的。”

“我也饿……爹,你把我卖了吧?”女儿方南风,则是缩在在破败的房屋角落里,满脸希冀。

拄着拐,方莫走了出去,拿着一个破盆,拖着残缺不堪的身体,他一个个敲开他人家里的门。

没有粮食,大家都在挨饿,不是他一个。

甚至有几家在他敲门的时候,还想着把他拉进去,从那种眼光里,方莫看到了杨家庄那些人的身影,他没敢进去。

几天后,他儿子奄奄一息躺在床上,眼看着就要先他而去,方莫却毫无办法。

就在此时,外面咣的一声锣声后,传来一道声音。

“司马大人施粥了!”

不可能啊,这怎么可能,不应该,绝对不应该的……

方莫在屋里愣住了,他知道,这个时候司马懿应该是在装疯卖傻,没有可能会做收拢人心的事情啊。

拿着盆,将自己的惨事哭哭啼啼地说了出来,本以为会换来一些汤药,谁知道,司马家的人,却用一种冷冽的目光盯着他。

这一点,他一直都没有想明白,直到拿着几勺粥的盆离开,他才算是明白了过来。

原来,其他人比他还要惨……

儿子活下来了。

很健康,不过由于从小没有读过书,压根不可能做什么大事出来,导致方莫一阵失望。

不过他也知道,失望什么的,本来就不该存在,凭什么他这个老子没有做到的事情,要让孩子去做到呢?

这没有道理啊!

看着他一点点长大,娶妻生子,方莫还是很开心的,不过每次,他都会想到,角落里似乎有一道身影,在对他说:“爹,我饿……”

这种感觉真不好受,于是他再也没有去想过。

十年过去了,孙子方炎也十多岁了,方莫这个老头子,渐渐的不中用了,儿媳妇倒是不敢骂他,儿子也不敢说,只是却在偷偷摸摸减少给他的供给。

不过,方莫确实厉害,能够一直活到今天的他,毅力极其的可怕,哪怕只要有一口水,他都会活下来。

因为他想看到,曹家满门被灭的下场!

几年之后,有一个名叫司马昭的人开始频频出现在人们口中,而且大家都只知道司马昭,而不知道还有曹家人。

方莫听到消息后,在田间地头的他,热泪盈眶,哭的不能自已。

终于,等到了。

又是不知道多少年之后,或许应该是公元266年,司马炎终于将曹奂干掉,自己成了皇帝,天下一统。

方莫的儿子,也在同年去世,不过他的日子,却渐渐好起来了。

不是因为孙子孝顺,而是因为有人跟他说,他好像是一个八十岁的人瑞,每个月都可以拿到一定的粮食来度日。

村子里的丧事,一天比一天多,方莫看在眼里,怕在心里。

从各种意义上来说,他就是一个怕死的缩头乌龟,从一开始的时候,或许并不是这样,但是经历了多少年的坎坷后,他怕了。

不过日子还是一样过,现在的他,已经成了乡老之一,人们都特别喜欢看到他拿着拐棍去帮人处理事情。

又是多少年之后,方莫不再去当什么乡老,因为他曾孙子借助自己的威风,渐渐开始横行乡里,很是凶残霸道,人们议论纷纷。

是夜,方莫一泡尿没憋住,尿在了床上。

曾孙过来乖巧地帮他换了床单,背着他上了另外一张床上,很是认真的问道:“祖爷爷,听说您老人家曾经在宛城当过兵,为什么当时没有提醒那个人呢?”

那个人,就是他最讨厌的曹家开创人。

而这句话,方莫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想了半天,他笑着道:“或许,是因为当时天太冷,祖爷爷脚疼的厉害,根本不敢站起来吧。”

“您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

“一只凤凰,还有一个瞎眼老婆子。”

“您见过凤凰吗?它长得什么样?”

“见过,凤凰就跟一个美人一样,比咱们这里最漂亮的姑娘,还要漂亮很多。”

“凤凰的羽毛,真的是百鸟送过去的吗?我听人说,凤凰在大旱的时候,将自己储存的粮食给了其他鸟儿,过后,那些鸟儿将自己身上最漂亮的一根羽毛献给了凤凰,所以它成了天下最漂亮的神鸟,是这样吗?”

“应该,是这样的,不过有些鸟儿,总是那么的没有良心,或许不仅没有把羽毛献出来,当时还想把凤凰给弄死吧。”

“这只鸟可真没良心。”

“哈哈哈哈……是啊,确实没有良心。”

“您经历过最可怕的事情是什么?”

“差点被吃了吧,这算不算最可怕?”

“不算不算,您不知道村子里很多人都……好可怕的,他们晚上就跟狼一样。”

“不是改天换地了吗,怎么还有那么多人会这样?”

“司马家可靠不住啊。”

“哈哈哈哈,对,司马家本来就靠不住。”

“祖爷爷,您有什么心愿吗?”

“让瞎眼老婆子再跟我说两句话,让那只凤凰,不再愤怒地看着我,每天我都会看到那双眼睛,根本睡不着的。”

“还有吗?”

“如果一股风没有送走就好了,听说这股风很惨,被一些人生生的撕了。”

“一股风?”

“南风。”

“南风?”

“嗯,南风!”

……

几年过后,曾孙子长大了,方莫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人瑞,他已经活了一百岁,一个瘸腿的老汉,能活一百岁,当真是不容易的。

就在这一天,四处火起,天下大乱。

“太祖爷爷,八个王爷要造反了,您……”

“父亲,太祖爷爷死了!”

“父亲?”

“父亲,您怎么了?”

“父亲!!!”

外面,一个人身上如同刺猬一样有无数道箭羽,那是乡亲们的怒火,一点点宣泄到了他的头上。

因为这方渊不是人,平日里欺男霸女什么事情都做,天下一乱,百姓就疯了。

怨气总是要发泄出来的。

方世民站了起来,他带着悲痛,把太祖爷爷方莫滚进了坑里,又将父亲方渊放在了另外一个坑里,开始填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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