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昭煜蹲在田埂上,已经快半个时辰了。
面前那块试验田,是他让人特意辟出来的,约莫两分地,土质算是安县为数不多的良田。他亲手翻的土,亲手播的种,每日亲自浇水,不敢假手于人。
可那些种子,却一颗都没发芽。
沈直蹲在他身侧,手里捏着一颗从土里刨出来的种子,在指尖捻了捻,凑近看了看,又放在鼻下闻了闻。
“王爷,这种子确实是草民从未见过的品种。颗颗饱满,粒粒圆润,比咱们这边的麦种大了将近一倍。”沈直将种子放在掌心,递到萧昭煜面前,“可它就是不发芽。”
萧昭煜接过那颗种子,放在掌心看了许久。
神仙姐姐说过,这种子耐旱、耐贫瘠、生长期短,亩产是小麦的三倍。她没有骗他,这种子确实是他见过的最饱满的粮种。可它不长,在这片土地上,它就是不长。
“温度、湿度、土质、光照,会不会是哪一环出了问题?”萧昭煜将种子放回沈直掌心。
“草民也想过。这几日草民把试验田分了几块,有的多浇水,有的少浇水,有的遮阴,有的暴晒。可不管怎么试,种子就是不发芽。草民还试过用温水浸泡催芽,泡了一天一夜,种子都泡软了,还是没有动静。”
沈直站在一旁也很苦恼,自己懂水利,懂丈量,懂算账,可对农事,不过是纸上谈兵。
萧昭煜没有说话,只是蹲下身,用手指拨开表层的浮土。那些种子还埋在原来的位置,他每日浇水,每日翻看,它们像是睡死了过去。
“王爷,那边有个人,已经站了好一会儿了。”这时庄宁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萧昭煜抬起头。
田埂尽头,一棵枯死的老槐树下,站着一个人,穿着一件破旧的青布长衫,袖口磨出了毛边,领口有几处补丁,浆洗得发白。
萧昭煜直起身,目光落在那人身上。他已经在这片试验田待了好几日,每日都有百姓远远地围观,但大都是看一眼便走。像这样站着不走,还站得这么近的,倒是头一回。
那人似乎察觉到了萧昭煜的目光,犹豫了一下,然后从槐树后走出来,沿着田埂一步一步走近。
走到离萧昭煜约莫十步远的地方,他停下,跪了下去。
“草民许安,叩见煜王殿下。”
声音沙哑,带着长期营养不良的虚弱,但咬字清晰,不卑不亢。
萧昭煜打量着他。这人的手,骨节粗大,指节弯曲,虎口处有厚厚的茧子,掌心开裂,指甲缝里嵌着洗不净的黑泥。
“起来说话。”
许安叩了个头,从地上爬起来,垂手站着,目光却一直落在那块试验田上,像是在看什么稀世珍宝。
“你懂农事?”萧昭煜问。
“草民家世代务农,祖父曾在县里做过农官,留下几本手札。草民自幼跟着父亲下地,对农事略知一二。”许安的目光还黏在那片土地上,“王爷,草民斗胆,能不能看看那些种子?”
萧昭煜看了他一眼,弯腰从田埂边拿起一个粗陶碗。碗里还剩下几颗未播完的种子,淡褐色的,将碗递了过去。
许安伸出双手接过,低头看着碗里那几颗种子,先是凑近了闻了闻,然后用指尖轻轻捻起一颗,放在掌心里,拇指缓缓摩挲过种皮。
粗糙的,干燥的,带着一股淡淡的泥土气息,可又不完全是泥土的味道。
许安又把种子凑近了些,借着最后的天光仔细端详。种皮上的纹路细密而规整,不是他见过的任何一种粮食作物的模样。
“殿下请看。这种子比寻常麦种大了近一倍,外壳坚硬,色泽沉实。草民斗胆猜,这种子并非中土之物,怕是来自极西之地,或是更远的番邦。”
“继续说。”
“番邦来的种子,水土不服是常事。不是种子不好,是咱们这边的土地、气候、耕作方式,跟它原先生长的地方不一样。就好比把南方的水稻移到北方种,也得先驯化几代,才能适应。”
“驯化?”沈直从萧昭煜身后探出头来,“种子又不是牲口,怎么驯化?”
许安将那颗种子小心地放回掌心,托到沈直面前。
“这种子外壳坚硬,是为了在干旱的环境中保住内部的水分。说明它原先生长的地方,比安县还要干旱。咱们这边虽然也旱,但比起它的原产地,恐怕还是湿润了些。加上开春后气温回升快,地温上来了,种子却还在适应,此消彼长,便迟迟不肯发芽。”
沈直凑近了些,盯着那颗种子看了许久。
“所以你的意思是,不是种子有问题,是咱们这边的气候条件,跟它原先的生长环境对不上?”
“正是。草民这几日在田边观察,发现殿下试过浇水、遮阴、浸泡催芽,法子都对,但都差了一点火候。殿下是在模拟小麦的生长环境,可这种子不是小麦。它需要的是更极端的条件。”
许安抬起头,目光直直地看着萧昭煜。
“草民斗胆,想向殿下讨几颗种子,用草民自己的法子试试。”
“你需要多少?”
许安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萧昭煜会答应得这么干脆。连忙从怀里掏出一块粗布,摊开铺在地上,双手捧着,小心翼翼地说,“三颗,五颗,都行。草民不敢多要。”
萧昭煜从袖中取出那个布袋,倒出约二十几颗种子,放在许安铺好的粗布上。
许安的手微微颤了一下。他低头看着那些种子,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然后抬起头,对着萧昭煜深深鞠了一躬。
“殿下放心,草民定当竭尽全力。”
萧昭煜看着他那副如获至宝的模样,“你住在哪里?”
“草民住在城外,殿下不必挂念。草民有地方住。”
“庄宁。”
“属下在。”
“明日一早,给许先生送些粮食和被褥过去。”
许安深深鞠了一躬,抱着那包种子,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接下来的几日,许安像是消失了一样。
萧昭煜让人去城外找过几次,每次回来的人都说,许安在地里忙活,从早到晚,一刻不停。
他把自己那块地分成了好几个小块,每一块用不同的方法侍弄,有的多浇水,有的少浇水,有的盖草帘保温,有的露天暴晒,有的深翻土,有的浅翻土。
每日清晨,天还没亮,他便蹲在地里,一直待到天黑透了才回去。饿了啃几口萧昭煜让人送去的干粮,渴了喝几口河水,困了就在地头的窝棚里和衣躺一会儿。
第二周后发一天的清晨,天刚蒙蒙亮,萧昭煜正在书房里看沈直新整理出来的水源勘察报告,院外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庄宁还没来得及通报,门已经被人从外面推开了。许安站在门口,头发上沾着露水,鞋上糊满了泥巴,脸上还有几道泥印子,整个人狼狈得不成样子。
“殿下!发芽了。”
萧昭煜猛地站起身。
“殿下,发芽了!您快去看看。”
萧昭煜没有多问,绕过书案,大步流星地朝外走去。沈直正蹲在廊下啃干粮,听到动静连忙站起来,嘴里还含着没咽下去的饼,含糊不清地喊了一声“王爷”,便小跑着跟了上去。
庄宁带着两个侍卫紧随其后,一行人穿过县衙的侧门,沿着田埂快步往试验田的方向走去。
晨光熹微,薄雾还未散尽。
田埂上已经围了不少百姓,多是附近村庄的农人,听到消息赶来的。他们三三两两蹲在地头,伸长脖子往试验田里张望,低声议论着什么。
看到萧昭煜走来,人群自动让开一条路。
许安已经先一步跑到了田边,蹲下身,小心翼翼地拨开表层的浮土。
萧昭煜在他身侧蹲下,顺着他的手指看去。
土层下面,一颗淡褐色的种子裂开了一道细缝。缝隙里,探出一星极淡的绿。
“殿下请看。”许安用手指轻轻拨开幼苗根部的泥土,“这种子的根,比小麦深得多,扎得也牢。这说明它抗旱的能力,远比小麦强。只要熬过苗期,后期就算雨水少些,也能存活。”
“你是怎么做到的?”
“草民将种子分作几批,有的用温水浸泡催芽,有的用干热沙藏,有的放在灶膛边用余温烘烤。反复试了多次,发现这批种子对温度的敏感度极高,发芽所需的温度,比小麦高出近一倍。”
“草民便想,既然它喜热,那便给它热。草民在试验田里挖了几条浅沟,沟底铺了一层晒干的牛粪,牛粪上覆薄土,种子便播在那层薄土上。日头晒着,牛粪发酵生热,地温比别处高出不少。果然,没过几日,种子便发芽了。”
沈直蹲在一旁,听得目瞪口呆。
“草民不敢说这种法子一定能大面积推广,但至少证明了,这种子在这片土地上,是能发芽的。只要给它足够的温度和耐心。”
萧昭煜站起身。
“你还需要什么?”
许安愣了一下,随即摇了摇头,“殿下给草民的那几颗种子,已经足够。草民只求殿下再给草民一些时日,让草民把这驯化的法子,仔仔细细地记录下来。”
“本王不催你。你只管安心做你的事,需要什么,尽管开口。”
“谢殿下。”
接下来的日子,许安几乎住在了试验田边。他每日天不亮便起身,蹲在田埂上记录幼苗的生长情况。
叶片的长度、宽度的变化、颜色的深浅、根系的分布,每一个细节都用粗糙的草纸仔细记下,字迹歪歪扭扭,却一笔一画,极其认真。
沈直起初还每日去田边看看,后来发现许安记录的详细程度远超他的想象,便不再去了。只是偶尔在县衙前院遇到许安,会停下脚步,问他几句。
“许兄,那幼苗长了多高了?”
“快一尺了。”
“叶片呢?”
“又多了两片。”
“根呢?”
“扎得比上周深了快一倍。”
沈直点点头,不再多问。
陆远之倒是去过几次试验田,不是去看幼苗,是去看许安。他蹲在田埂上,看着许安那双布满老茧和裂口的手,从药箱里取出一盒药膏递过去。
“裂口不处理,容易感染。”
韩霖愣了一下,接过药膏,低头看了看自己那双被泥土和草汁浸得发黑的手,指节处好几道裂口,有的已经结了痂,有的还渗着血丝。
“多谢陆先生。”
陆远之没有接话,转身走了。
开春后的一周后,幼苗长到了将近两尺高。
春风吹过京城的时候,安县的消息终于传到了太和殿。
“安县近日呈报,去年试种的新粮种已获丰收,亩产逾三石,是往年的三倍有余。百姓今春得以按时播种,灾情已基本缓解。”
话音落下,太和殿内响起一片低低的议论声。
三倍。
太子面不改色,目光平视前方,只有搭在身侧的手指,微微蜷缩了一下。
皇帝坐在龙椅上,嘴角微微笑了笑,
“煜王现在何处?”
“回皇上,煜王殿下尚在安县,料理善后事宜。据安县呈报,殿下预计本月中旬返京。”
皇帝“嗯”了一声,没有再问。
散朝后,官员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
“三倍,煜王殿下这是怎么做到的?”
“听说是一种番邦来的粮种,耐旱耐贫瘠,生长期又短……”
“不管怎么说,安县那个烂摊子,他居然真的收拾了。”
“谁说不是呢。当初多少人等着看他笑话,如今倒好……”
“这下回来估计要被大赏吧。”
太子面色如常,脚步未停。
回到东宫,太子在书房坐下。
赵恒从门外进来,垂手站在书案前。
“殿下,安县善后事宜已基本料理妥当,煜王那边应该不出一周就会回京了。”
“我的这个五弟还真是有点本事啊,这么一个乱摊子也是给他弄好了。”
赵恒垂手站着,没有接话,屋内一时陷入了沉寂,太子突然开口。
“赵恒。”
“属下在。”
“安县回京这条路,有几段不太好走吧?”
太子的话像是随口一提,赵恒却听懂了。
“属下明白。”
“本王听说,虎牙岭那段路,最近不太平。煜王回京,身边带的不过十几个侍卫,万一遇上什么事,谁担待得起?”
“殿下说的是。”赵恒微微躬身,“属下会派人沿途照应,确保煜王殿下平安回京。”
太子没有再说话。
赵恒转身退出书房,脚步无声地消失在廊下。
翌日清晨,萧昭煜在安县城外最后一次回望。
晨光从东山背后透出来,将县城低矮的城墙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城门口聚集了不少百姓,有些是来送行的,有些只是路过,停下来看热闹。
沈直站在萧昭煜身侧,手里捧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布包,里面装着许安这几个月来写的农事手札,厚厚一摞,字迹潦草,但内容翔实。
“王爷,许安托人带来的,说是给王爷的。”沈直双手将布包递上,“他还说,等秋收之后,会整理一份更完整的呈给王爷。”
萧昭煜接过布包,掂了掂,沉甸甸的。
陆远之已经上了马车,只是安静地坐在了里面。
庄宁骑着马在前方开道,几个侍卫散在车队两侧,手按刀柄,警惕地扫视四周。
“王爷,时候不早了,该启程了。”庄宁策马过来,抱拳道。
萧昭煜点了点头,最后看了一眼安县的方向。晨光中,那座破败的小城安静地卧在山脚下,炊烟袅袅升起,和去年深秋他初到时判若两个世界。
“走吧。”
马车辘辘启动,沿着黄土官道向北而行。
回程的路比来时好走了许多。开春后冰雪消融,官道上虽仍有泥泞,但至少不再是深秋时那种坑坑洼洼的碎石路。路边的田地里,新播的种子已经冒出了嫩芽,一片连着一片,在春风中轻轻摇曳。
马车驶入驿馆时,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这是从安县回京途中的第一站,一个叫柳河驿的小地方。驿馆不大,前后两进院子,青砖灰瓦,虽然简陋倒也干净。
萧昭煜踩着脚凳下了马车,沈直从后面那辆车上跳下来,揉着坐麻的腿,嘴里嘟囔着,“这路比来的时候还颠。”
随后他走到陆远之乘坐的马车旁,掀开车帘,“陆兄,到了。”
陆远之从车里出来,他的脸色在暮色中看不太真切,动作比平时慢了些,扶着车框下了车,脚步落地时微微踉跄了一下,很快又稳住了。
“陆兄?你脸色不太好。”
“无妨,坐久了。”陆远之的声音有些沙哑,他垂下眼,避开沈直的目光,拢了拢领口,朝驿馆里走去。
沈直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总觉得哪里不对,又说不上来。他摇了摇头,快步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