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仙郡?!”
一听这三个字,凌阳心中猛地一震,如同惊雷炸响。
他对于原着中的许多劫难细节确实记忆模糊,但“凤仙郡”这三个字,以及其背后那段“米山、面山、金锁”的故事,却是印象深刻,难以忘怀。
刹那间,关于凤仙郡的前因后果在他脑海中飞速闪过:
这西牛贺洲的凤仙郡,原本是个风调雨顺、百姓安居乐业的富庶之地。
一切灾祸的源头,皆源于那郡侯上官氏的过错。
据载,一日,上官郡侯与妻子发生激烈争吵,怒火攻心之下,竟丧失了理智,冲到供奉上天的香案前,一把将香案推倒,更将祭祀玉皇大帝的丰盛供品狠狠地踢翻在地,还唤来恶犬,任其啃食散落一地的祭品。
这亵渎神明、大逆不道的举动,恰好被巡查人间善恶的天庭仙官亲眼目睹,当即飞回天庭,禀明了玉皇大帝。
玉帝闻奏,神颜震怒,认为上官郡侯身为一郡之主,不思敬天恤民,反而如此暴戾无状,不敬上天,其心可诛。
遂降下重罚:于天庭披香殿内,立起一座高达十丈的米山,旁有一鸡,令其啄食;又立起一座同样十丈的面山,旁有一哈巴狗,令其舔食;再设一盏金锁,旁燃一烛,火焰炙烤锁梃。
玉帝立下旨言,明言除非那米山被鸡啄尽、面山被狗舔完、金锁被烛火烧断,否则凤仙郡境内,永不下雨。
这其中的处罚怎么说呢,
在现代人看来,或许觉得不过是打翻了供奉、喂了狗,让玉皇大帝失了面子,惩罚如此之重,未免小题大做,不近人情。
但在古人,尤其是深受儒家思想和天人感应学说影响的语境下,这却是十恶不赦的重罪。
玉皇大帝,在民间信仰中是至高无上的天庭主宰,超出人间皇帝的存在。
毕竟人间君王有很多,但玉帝只有一个,更别说仙凡有别了。
你当着皇帝的面,把供奉打翻喂狗,这是何等的大不敬?
放在古代,皇帝因此诛你九族都算是合乎法理。
以此逻辑推论,玉皇大帝的地位远高于人间帝王,其所受的冒犯,自然要承受更严厉、更不可思议的惩罚。
此外,古代根深蒂固的因果报应思想认为,“国有灾难,必有罪人”,而地方若有持续大灾,如连年大旱,那必定是当地主官获罪于天,上天降下的警示与惩罚。
所谓“天象示警”,便是此理。
因此,在凌阳看来,凤仙郡这场持续三年、生灵涂炭的大旱,其根源九成以上,要归咎于那位上官郡侯的狂妄与不智。
能当上一郡郡守的人,绝非无知莽夫,岂能不知“天地君亲师”的伦常?岂能不明祭祀上天的庄严与重要性?
祭祀上天,那可是重中之重,便是皇帝,那也要规规矩矩地,这郡侯何德何能,敢如此大不敬?
不知者无罪,但这郡侯他是真的不知道吗?
至于说为何不开仓放粮……凌阳也知其中关节。
古代自战国以后,为防止地方势力借赈灾收买人心、尾大不掉(如田氏代齐的教训),中央政权往往严格限制地方官吏和豪绅私自大规模赈灾。
没有朝廷的首肯和派遣钦差监督,所谓的“赈灾”极易变成一场巨大的利益掠夺——灾民逃荒时携带细软、地契,饿得奄奄一息时,一碗粥就可能让他们再也走不动,然后被迫用财产换取高价粮食,甚至出现利用“育婴堂”等名义侵吞托付财产的事情。
然而,此地是何处?
是天竺国外的凤仙郡,还需要遵守这制度吗?
凌阳不明白。
而且关键在于,玉帝的惩罚并非无解。
他亲口所言,只要郡侯及全郡官民“一心向善”,雨自然会降下。
这“一心向善”,在当时的语境下,首要的自然是郡侯的深刻忏悔和切实的善举,包括开仓赈济、安抚灾民。
玉帝设立米山面山,更像是一种象征性的考验,意在督促郡侯悔改行善。
只要郡侯真心改过,力行善政,展现出足够的诚意,感动上天,那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或许自有转机。
郡守若能顶着压力,开仓放粮,养活百姓,展现出真正的“善政”,玉帝自然会把雨降下。
玉帝可是亲自说了的,关键在于“人心回转”,在于郡侯的“悔过迁善”。
所以,回过头来看玉帝的处罚措施,能说他错了吗?
站在维护天庭威严、强调“敬天”这一古代社会核心秩序的立场上,似乎不能。
但你能说他完全对吗?
看着满城饿殍,因为这象征性远大于实际意义的惩罚而受苦,似乎也不能。
这其中的是非曲直,或许正体现了每一个时代、每一种观念体系自身难以避免的局限性。
神权与人情,天威与民生,规则与变通,在此刻交织成一幅复杂难解的图景。
……
凌阳思绪流转,心中明了前因后果。
此时,孙悟空听闻官员说及祈雨榜文,已然来了兴趣,上前一步,问道:“哦?祈雨救民?你那榜文何在?拿来给俺老孙瞧瞧!”
那些官员见这毛脸和尚主动问起,虽惧其貌,却也燃起一丝希望,毕竟特异之人往往有特异之处,忙指着屋檐下道:“榜文在此,适才才命人打扫干净廊檐,刚刚悬挂上去,还未及宣示民众。”
孙悟空道:“既然如此,你们散开,腾出位置,待俺老孙看看。”
众官不敢怠慢,连忙两人上前,小心翼翼地将那大幅榜文完全展开,悬挂在檐下显眼处。
孙悟空、凌阳、猪八戒、沙僧四众遂一同上前观看。
只见那榜文用工整的楷书写就,言辞恳切,悲天悯人:
“大天竺国凤仙郡郡侯上官,为榜聘明师,招求大法事,慈因郡土宽弘,军民殷实,连年亢旱,累岁干荒,民田菑而军地薄,河道浅而沟浍空。
井中无水,泉底无津,富室聊以全生,穷民难以活命,斗粟百金之价,束薪五两之资。十岁女易米三升,五岁男随人带去。城中惧法,典衣当物以存身;
乡下欺公,打劫吃人而顾命。为此出给榜文,仰望十方贤哲,祷雨救民,恩当重报。愿以千金奉谢,决不虚言。须至榜者。”
榜文详细描述了凤仙郡连年大旱的惨状:土地宽阔,本应军民殷实,却遭遇连年干旱,田地荒芜,河道干涸,井中无水。富人尚可勉强维持生计,穷苦百姓则难以活命。
粮食价格飞涨,一斗米价值百金,一捆柴也要五两银子。惨到十岁的女孩只能换三升米,五岁的男孩被迫跟人离去(实则为奴或易子而食)。
城中人还畏惧法度,典当衣物物品苟活;乡间则公义不存,出现了打家劫舍甚至吃人的惨剧。
为了拯救百姓,郡侯特出此榜文,期盼四方贤能之士,能够祈雨救民,必将重重报答,愿奉上千两黄金,绝不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