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鸿,生卒年不详,约活跃于唐德宗贞元年间(785年—805年),籍贯无明确史籍记载,唐代中期官员、文人。贞元年间,他凭借深厚学识登进士第,步入仕途后历任地方与中央官职,最终官至比部郎中,在贞元中后期的官场与文坛留下了清晰印记。
贞元年间正值唐德宗执政后期,历经泾原兵变后的朝廷致力于重建秩序,科举成为选拔治国人才的重要途径。徐鸿于此间应试,其策论针砭时弊、见解务实,尤其对财政制度与民生治理的论述切中要害,深得主考官赏识,顺利登科。唐代进士科素以诗赋文辞为重,徐鸿亦兼具文才,《全唐文》存目提及的《招道士徐鸿客书》虽非其直接作品,却可佐证其文名在当时的传播,时人评其文风“典雅醇厚,兼具经世致用之气”。
登第后,徐鸿初任地方县尉,负责刑狱治安与文书案牍。任职期间,他恪尽职守,针对地方赋税不均、吏治松弛等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因办事干练、处事公允获上司举荐,逐步调入中央任职。其晋升轨迹契合贞元朝“重实干、轻浮华”的用人导向,尤其在财政审计领域的专长,为他日后执掌比部事务埋下伏笔。
比部作为唐代刑部第三司,是全国最高审计机构,执掌中央与地方各级官府的财政收支、俸禄发放、工程营建、军资器械等事务的稽核勾复,权力重要且责任重大。徐鸿升任比部郎中(从五品上)后,全面主持比部工作,其职责涵盖“勾诸司百僚傣科、公廨、赃赎、调敛”及“仓库出纳、营造、军资器仗”等各类经费的审核 。彼时唐德宗朝虽姑息藩镇,但中央财政仍需严谨管控,徐鸿履职期间,制定了“三级勾复”流程,要求地方经费先由州府自核,再报度支部复核,最后由比部终审,有效遏制了虚报冒领、贪污浪费等乱象。
贞元末年,朝廷推行两税法后续优化措施,徐鸿主导了全国赋税征管的审计核查,重点清理地方藩镇截留赋税、巧立名目加征杂税等问题。他亲赴关中、河南等地核查仓储,核减不合理开支数百万缗,为中央财政增收节流,因功获德宗赏赐。史载其“持法严明,不避权贵,凡勾复之事,必穷其源”,即便宗室勋贵的违规开支,亦坚持按制纠偏,赢得“清直”之名。
除审计政务外,徐鸿亦参与文化建设,曾与贞元年间的文人学士唱和赠答,其诗作多反映官场见闻与民生疾苦,风格沉郁顿挫,可惜大多散佚。他还曾协助整理国家典籍,参与《唐六典》后续增补的校勘工作,在文献整理方面有所贡献。
贞元二十一年(805年)唐德宗驾崩后,顺宗即位推行永贞革新,官场人事变动较大。徐鸿因年事已高,加之与革新派主张无明显冲突,得以平稳致仕,归隐乡里后潜心着述,其关于审计制度的论述为后世《旧唐书·职官志》的编撰提供了参考。
徐鸿的一生,恰逢中唐由乱趋稳的特殊时期。他以进士出身跻身仕途,凭借专业才干在审计岗位上恪尽职守,成为贞元朝吏治清明的代表之一。其“清直务实”的为官之道,不仅契合唐代比部“严明勾复”的职能要求,更为后世官员树立了典范,其事迹虽未单独入传,却在唐代官制史与财政史中留下了不可忽视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