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哪有不往外说的,多半会往外面说,尤其是这种事在一个村里,私底下聊天的时候,更容易往外头说,保不准就说漏嘴了。”吕文安说道。
“哪怕签了合同也没有用,好多人就没有遵守合同的精神,合同对他有利的时候,他就笑哈哈,合同对他不利的时候,马上就撒泼打滚,不承认,非得要按照他的那一套来。”
吕文安说的的确是实情。
别说是这会儿,就是放在几十年后,受教育程度高了,好多人也是采取这种方式,自己没什么名气,比较弱小的时候,为了让别人把资源投在自己身上,合同递过来简单看一眼,甚至看都不看,马上就签了。
但是等自己名气打出来了,赚钱能力强了,想着自己赚的钱要分一半出去,别人啥都没做,就要分自己一半所得,太不划算了,就想着自己单干或者跳槽去别的地方。
可又不愿意赔付违约金,不愿意按照合同规定的来,于是就各种撒泼打滚,各种小作文。
合同有规定,知道从合同着手打不赢官司,但却能利用自身的优势,搞不对称打击。
“只要他同意把房子卖给我们,每家每户多增加个一两百块钱,也是划算的。”陈浩说道,“才10块钱一个平方,这么划算的买卖,哪里去找?而且是连房子,加宅基地都给我们。”
“早点把合同签了,把房屋买过来,尽快开始找人修建兴盛酒楼新的场所,尽快营业才是真的。”
经营的触角要向外延伸,但长丰县,包括花山公社这边,属于自己老巢的地方,实力也要不断巩固。
在老巢,得保证自己占据绝对的优势。
陈浩对经营方向整体的规划就是这样,不可能让人偷了家。
“房屋可以卖,但宅基地还是属于集体的。”吕文安说道。
他以为陈浩不了解,特地做了解释,“这个事我还去那个村里,找村里的干部问了,送了几条好烟,几瓶好酒。”
“不是他们村的村民,可以买他们的房子,但要在宅基地上面重新盖房子,还有点麻烦,不过也不是太大的问题,到时再请着吃顿饭,送点东西,也不会有问题,手续都能跑下来。”
宅基地和宅基地上面的房子,这两者不一样。
宅基地属于集体,上面的房子属于个人。
1958年之前,房屋田地都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个人能对其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仅能出租,还能变卖。
但是从1958年开始,颁布了文件,明确农民的土地转变为集体所有,私人不再拥有所有权,甚至在这个文件颁发的头几年时间里,连出租都不行。
再到后面,政策才稍微宽松了些,出租和变卖都行,但也只能变卖上面的房屋,宅基地是不允许变卖的,宅基地的所有权还在集体里头。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而且这点钱对于咱们来说也都是小钱。”陈浩说道,“不要舍不得,钱是能生钱的。”
“但前提是放在投资里头,让它继续生钱,而不是捂在兜里,捂在兜里,它就会越来越不值钱。”
兴建新的兴盛酒楼,房屋买过来还不行,还得推了,在宅基地上盖房子,盖楼涉及到宅基地,非本村的人有些麻烦,原则上不允许本村之外的人在宅基地盖房。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个政策在很多地方执行的并不严格,就是有些麻烦,喝酒吃饭也能解决。
而喝酒吃饭能解决的事,不算数啥事。
“没问题,那我就再去找一找这个老头子,跟他好好的说道说道,争取尽快把这事办下来,也就只差他一家了,其他几家都已经在收拾,寻找新的地方,准备盖房子。”吕文安说道。
“嗯,尽快把这个事落实下来,最好在年前就能把这个事情敲定,明年就动工。”陈浩点头。
他问道,“另外几家合同都已经签了,钱都给了吗?”
“合同还没有签,只是口头上把事情敲定了下来,钱也还没给。”吕文安说道,“我原本是想着把最后一家搞定,再跟你汇报。”
“特别是买房子的这个价格,还得要你这边点头同意才行,我不能私自做主。”
吕文安的这个意思,就是涉及到钱财用度方面得要陈浩最终拍板,将主动权交给陈浩,表明自己不会越俎代庖,没有挑战陈浩权威的意图。
自己是本分人,也知情识趣。
“你的意思我明白,不过也不能太过僵化,手头上还是得要有决定权,否则不就跟那些国营单位一样,事事汇报,事事请示,耽误时间,对市场的反馈不能做出快速的应对,对经营肯定是不好的。”陈浩说道。
他看着吕文安,“咱们现在赚的钱可以说不少了,一天赚的钱比好多人几年赚的都要多,用个几千块钱还非得要我拍板才行,那你这个兴盛酒楼的负责人,会不会觉得当着没意思?不就成了傀儡一样,只按照指令做事,会不会影响到你的积极性,往后对兴盛酒楼的事情就没那么用心?”
“陈总,我不会有这个心思,每天都能有钱拿,数量还不少,就很激动,只会感激陈总你,要是没有你,我现在哪有这样的好日子,哪有这么高的收入?”吕文安赶忙道。
“就是店里的职工,也都是这样的心态,都念着你的好。”
他吓坏了。
原本是喊陈哥的,人多的时候才喊陈总,可这会儿急的喊陈总。
“心态是会变的,就跟铁丝一样,那么硬的东西,但如果一直弯折弯折,次数多了,也会断掉。”陈浩说道,“赚的钱的确比以往多,但如果这样的日子长一些,钱还是这么多,没有别的增长,在别的方面也没有得到更多的权利,那股兴奋剂也会慢慢的淡下去。”
这种心理实际上是普遍存在的,并且也都是有相应的理论。
人往往对失去的痛苦远大于获得的快乐,就比方如果丢了10块钱,其痛苦程度会大于获得10块钱的快乐。
对于已拥有的东西,其珍惜程度会低于未得到东西的渴望。
用人话说,就是失去才懂得珍惜,而在失去之前,一样东西如果长期拥有,兴奋劲就不够,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