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好景,深邃壮丽的星空,辽阔神秘的大海,阵阵的海风,这要是遇上一位不怕死的诗人,再面朝大海,很可能诞生一堆堆的诗。
但我不一样,我怕死,单凡现在旁边有条船,我就敢跷二郎腿!
美好的岛上时光开始了……不对,是没好的岛上时光,就这么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一把大火这么强烈的求救信号都没人看见的岛,能有啥好?
我搬进洞穴之后,很快发现了两大致命伤:一是岛上根本没有发现淡水资源,一点儿痕迹都没有,话说回来,就这么巴掌大的地方,四周都是海水,凭什么岛上给你出现淡水的泉涌?
第二个致命伤是岛上没有了可生火的材料,虽然我带了三个打火机,但有毛用?
生火的材料呢?
不是被我一把火给烧成灰了吗?
你看看,明明是可以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的柴火,这下好了,被我一次性给点着了,这叫什么?
答,这叫暴殄天物!
我扒拉开箱子,里有两瓶矿泉水,两瓶饮料还有一瓶白酒,白酒是用来取暖用的,也就是说,我有四瓶水资源,大概能撑的极限也就十来天。
火的作用有二,一是取暖,二是烤食物,食物就不用烤了,岛上压根就没有可烤的东西,当然,除了横行霸道的螃蟹,箱子里还有余粮,都是打开直接能吃的,比如面包、火腿、泡面……算了,泡是不可能了,还是直言不讳喊它方便面吧!
但以上物资,属于坐吃山空的境况。
幸亏荒岛的位置处在热带,晚上也没觉得多多凉,要不然在饿死渴死之前,肯定得先冻死。
看着在我面前横七竖八的螃蟹,我不禁感慨万千:难道等我储备粮吃完之后,要过整天吃海鲜的日子吗?
想想都觉得可怕!
时间碾压在我每一寸的神经上,远处没有山,太阳就没法落山,眼看着钻进了水里,
晚上躺在洞穴里,找了一件外套盖在身上,没有淡水的惶恐令我难以入睡,我仿佛感觉到死神就在我身边,在我登岛的那一刻,如影随形。
直到后半夜,困意袭来,又深感生命的荒凉与无能为力,才朦朦胧胧陷入昏睡之中。
不知天高地厚,时间长短,在一片混沌中,我看到一个蓬头垢面、一脸胡子、身穿草裙的野人,他正在钻木取火,整套动作如火纯青,一簇小火苗很快跃然而起,他又添了一把干树枝,小火苗瞬间燃成熊熊烈火。
他右手抓过一只木棍,木棍的一端居然串着一只肥硕的野鸡,他将野鸡放在火堆上炙烤,很快香气弥漫开来!
他左手不知何时多了一个石碗儿,碗里盛放有满满的一碗如血般深红的液体,他一口下去就是半碗儿,然后舔舔嘴,显得心满意足。
你以为这就算了?
他放下石碗儿,抓了一把不知名的粉末,居然洒在了烤鸡上,本来浓郁的香味儿瞬间炸裂开来,沁入心脾,令人垂涎三尺!
我咂摸咂摸嘴,擦了擦哈喇子,怒从心头起:大爷的,凭什么都是荒岛余生,人家就能吃香的喝辣的?
不行,我得向人家取取经,眼前这位大爷在荒岛生存界明显是大爷级别的啊!
“咳咳……大爷……别,我不是……坏人!”
还没等我假装咳嗽两声,以示我的存在,大爷立马一跳三丈远,顺势在草丛里捡起一把猎枪,稳稳当当对准了我的胸口。整个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就是张艺谋来了,也得为这一镜到底的镜头拍手称赞。
“你是谁?”
我这才看清他的脸,虽然他说的是汉语,但明显是个外国人,大概率是西欧那儿旮瘩的。
我立马举起手:“大……大爷,我是……我也是一个悲惨的人,被人扔在了荒岛上,现在正在等死,也不知道咋就来您这儿了!”
闻言,大爷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摇头道:“既然你来自另一个荒岛,且正在等死,为何脸是红的?”
“这……我是看见你……精神焕发!”
“哦,怎么又变黄了?”
“天热涂的蜡!”
哎呀,我的妈啊,怎么还整到《智取威虎山》上去了?
“看你大腹便便,手无缚鸡之力,也不是我的对手,说吧,找我干什么?”
说罢,大爷把手里的枪往地上一扔。
“大爷,您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满意吗?您觉得您现在过得是神仙日子吗?”
大爷暴怒道:“神仙日子?我呸,我这是猪狗不如的日子,如果能重回人间最好不过,我可不想老死在这儿,你……觉得我的日子过得怎么样?”
“大爷,人得知足啊,要吃有吃要喝有喝,我称您的日子已经达到了小康水平!”
“小康?嗯,听起来有点儿意思!”
此时,大爷的烤鸡已经差不多了,他闻了又闻,不愿放弃一丝游离在外的香气。
我“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大爷,我就想问你,如何像您一样,在荒岛过上衣食无忧、酒囊饭袋的日子啊?大爷,教我一手啊!”
话音未落,大爷立马拍大腿而起。
“什么?想像我一样?哈哈,笑话,想我鲁滨逊历经多少苦难才有了今天的小康水平,你小子,我就是告诉了你,你有那么好的运气吗?”
什么?
鲁滨逊?
妈的,他居然是鲁滨逊?
拿着鲁滨逊递给我的烤鸡腿,一时竟无语凝噎……要是再撒一把孜然就更好吃了!
“吃吧,吃吧,别的不敢说,包你吃饱喝足还是可以的,来,喝一口葡萄酒。”
说着,把石碗儿递到我手里。
我接过碗,这他妈居然是一碗葡萄酒?
“大爷,这是您自己酿的?”
“没错,尝尝我的手艺,我以前可是我们镇上出了名儿的酿造大师,哈哈,如果不是那次意外,我都准备回去开酒厂了。”
意外?
大爷说的莫不是那场暴风雨?
哎呀,这可是人家的伤疤啊,问了可能让鲁滨逊十分不快,不问吧……这可是语文教材里的故事人物,这样的机会一旦错过就不在啊!
我试探性问道:“大爷,当年您来到荒岛的原因听说是因为一场暴风雨?”
鲁滨逊长叹一声,脸上已没有太多波澜:“唉,都是命啊,天灾人祸,本来那场风暴我们是能躲过去的,你知道我们是做黑奴贸易的,船上存放了很多用于贸易的金币,有人见钱眼开,发动了暴乱,一场恶斗之后,虽然我和船长重新控制了局面,但船上人员死伤过半,就在这个时候,我们才发现无人操作的船已经驶入了暴风区……除了我,其他人应该都死了!”
“大爷,听说你来到荒岛上就开始劈柴喂马周游世界,还得和猛兽、野人斗智斗勇,您当年打江山的时候可以说是开局一个碗,江山全靠打啊!”
大爷摆手道:“不对不对,我是开局一把枪,我可是带枪来的,要不然哪是他们的对手。”
“大爷,听说您还有一个仆人,叫星期五?”
大爷眉头一皱:“哎,不对啊,这个荒岛除了鸟儿能飞出去,也没其他传播途径啊,你这是从哪儿听说这么多东西的?”
“我……我……”妈的,我立马顿了,该怎么解释?说我是穿越来的,您的故事千家说,您的美名万人传?
我正手足无措,大爷突然一声:“哦,我明白了,你这是出现在了我的梦境中,刚刚我又喝的酩酊大醉,没错,你肯定是在我的梦里。”
我咂摸咂摸嘴:“大爷,您确定是你的梦……不是我的梦?”
鲁滨逊摆摆手,啃了两口鸡翅膀:“哎呀,谁的梦不重要,梦中的梦中,梦中人的梦中,梦不到被吹散往事如风啊!”
嗯?
大爷还是任贤齐的歌迷?
“别嘟囔了,快吃吧,睡醒了你有可能饿死!”
我点点头,猛咬两口鸡腿,边吃边道:“大爷,您在这儿岛上几年了?”
鲁滨逊抬头望天,掐指一算:“嗯……我数不过来了,不过每过一年我都会在山洞里画上一道闪电,山洞就在旁边,你进去数数吧!”
“哎,好嘞,这是小学算术题!”
我起身钻进鲁滨逊所指的山洞,山洞里面很是清凉,睡觉的床,以及桌椅板凳一应俱全,桌子上还摆放着不知名的水果,如果荒岛洞穴也分规格的话,这应该属于五星级别了!
我又撒摸了一圈,在床头位置果然有闪电一样的线条,看上去可真不少,估计够下一场雷阵雨的了。
我上前两步,趴在石壁上数了两遍,没错,有二十八个闪电,也就是说……鲁滨逊在这座岛上待了二十八年了!
我的天呐!怪不得人家坐拥整座江山!
突然,一个脑瓜蹦在我脑海炸裂……哎,不对,书上是怎么说的来?
鲁滨逊在荒岛上一共不就待了二十八年吗?
我去!
我一阵酥麻,也就是说……今年是鲁滨逊在岛上的最后一年?他随时都有可能离开这座岛?
没错,小说的确是这么说的,鲁滨逊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
我甩头冲了出去,一把抱住鲁滨逊,兴奋道:“大爷,恭喜你!”
鲁滨逊一脸懵圈:“何喜之有啊?”
“大爷,您要走啦!”
“走了?去哪儿?”鲁滨逊脸色一变,“你是说我要死了?”
我连连摆手:“不不不!我是说您要离开这座岛了!”
鲁滨逊大失所望:“唉,不抱什么希望了,听天由命吧!”
“大爷,真的,我不骗你,中国人不骗外国人,你想想,我是怎么知道你因遭遇暴风才来到这座岛上的?我是怎么知道你和猛兽野人斗智斗勇的?我又是如何知道你有一个仆人叫星期五的?”
鲁滨逊眉头一皱,认真道:“似乎……有几分道理……”
“真的,大爷,我实话告诉你,我是从未来穿越来的,您很快就会离开这座荒岛,在不久会有一艘船经过这里,船上有水手叛变,你只要帮助船长平定叛乱,你就能得救,坐船离开这里!”
闻言,鲁滨逊一把握住我的手。
“小兄弟,谢谢你!你说的我都明白了,大恩不言谢,请受我鲁某人一拜!”
说着鲁滨逊就要行跪拜之礼。
我赶忙扶他起来。
“大爷,不必行此大礼,你这两天准备好武器,随时准备战斗!”
鲁滨逊兴奋道:“好!我知道了!小兄弟,要不然你也留下,过两天跟我一起离开?”
“这……恐怕不行吧,书里也不是这么写的啊!”
话音未落,突然一道光从天而降,就在我要穿越回去的时候,鲁滨逊大吼一声:“年轻人,是你拯救了我鲁滨逊,敢问小壮士姓名?”
“凌凌发,私家侦探凌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