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异世之天灾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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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族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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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尧起床的时候,外面天还是暗的,他穿好衣服到厨房,手脚麻利的烧了一锅水,先洗漱,剩下的水下了一碗素面。想着今天要去帮里正大叔家帮忙杀猪,也没有耽搁,几口下去,面就少了一半。吃完后就着面汤,把碗洗干净,赶紧拿上一只火把,出了门。

他现在住的地方叫温家堡,分堡上和堡下,堡上大都是姓温的人家,祖祖辈辈都住在这里,家家户户沾亲带故,年龄差不多的都是一辈人,即使有特殊,辈分也差得不多,大家相处得都很不错。堡下则是一些杂姓居多,要不就是逃难过来的,要不就是灾年官府安置过来的人,虽然是散户,没有堡上的人家团结自然力量也就不大,但是温家堡的人不排外,大家也能和平相处。

荆尧来这里三年,最多见过几家人因些小事拌过几次嘴。偷鸡摸狗,打架伤人这事些都没有发生过。也是因为这样,他才能安心在这里住下。

荆尧原来生活在现代,父母从小离婚,他与奶奶生活在一起,初一那年奶奶去世,他被接到父亲身边。在父亲的漠视下,读完高中就出去打工,结果钱没有挣到,末世来了。觉醒了空间异能和木系异能的的他,因为末世前只是个普通上班族,完全没有那种一觉醒力量就称霸末世的能力,相反他的两个异能都十分的弱,不得不跟着迁徙部队一起去收集物资。因为前期空间异能的作用,加上他自己愿意出去拼搏,身体素质高,度过了混乱的十年。于十三年改制时,不知挡了谁的路,在一次暴动中,被人一枪打死。一睁眼就到这里来了,不仅没有死,还平白年轻了几岁。

他就像被一阵无名之风卷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里一般,起初感到无比困惑和迷茫。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和了解后才发现,原来这里竟然是一个与自己原本所处的世界截然不同的平行时空!这个世界的历史似乎在某个关键节点发生了巨大的偏移,导致其后续的发展、地理变化以及文化传承都呈现出全然迥异的面貌。偶尔会有些相似之处,或许也仅仅只是一种巧合罢了。

然而,尽管如此,整个社会的大框架和基本走向还是相对一致的。比如君主世袭制度依然存在,世家大族们仍然掌握着绝对的权力;只不过具体细节方面可能稍有差异——起码这下层百姓所受到的阶级束缚不再像过去那样严酷,同时也不存在所谓“商人地位卑微、士族高高在上”这般泾渭分明的等级划分现象。

如今身处的国度名为大禹朝,它已经延续了六百余年的辉煌岁月。虽然国家会与周边的小邦产生一些摩擦,但远未达到战火纷飞、民不聊生的惨烈程度。而且此地恰好处在江南这片富饶肥沃之地,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气候条件都让荆尧十分喜欢,也有定居在这里。

但荆尧觉得最大的不同就是,生活在这里的不再只有男女两个性别,反而是汉子,女子,双儿三种性别,其中汉子和双儿在外表看起来差不多,而汉子会更加的高大健壮,双儿则是柔弱和温和许多,此外双儿还和女子一样,可以怀孕产子。

荆尧第一次知道的时候也是小小的惊讶了一下,但是他对于亲爱没有经验,也只是感叹一番而已,至于去了解那类人,他暂时还是没有那个想法。

他在这里的身份是温家一户外嫁女的儿子,因为家乡发生灾难,亲人都没有了,他被官府安置到这里。

他母亲未出嫁前在村子里,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对于他的到来大家都接受良好。

大多人都对他抱以同情,在他选择个破烂小茅草屋的住下时候,村民还帮忙修缮了一番。更是教了他不少种田技能,不然以他,庄稼是怎么长的都不知道的一个人,要想生活下去,也是很难的。

后来荆尧凭自己的多年末世生活经验,加上空间异能的一些便利,当了一个猎户。因为这边的猎物都是普通平常的小动物,倒是让经历了末世洗礼的他很不习惯,一不小心就会打多,导致他迅速富裕起来。

也买下了现在这间屋子,虽然比不上村里上好的青砖大瓦房,但是对比和他一起逃难过来的那些人,他现在的生活已经很不错了。

这房子虽然建成多年,但保持的不错,原来的人家举家搬迁,才会卖出房子,所有东西都留下。后面还送了块菜地,说实在的,要是都种满,他一个人再怎么吃也吃不完,何况他无肉不欢。

从荆尧住的地方到堡上大家住的地方不远,他走路十分钟就到了。温家堡的人住在官道下一条支路上,几百户人家挨在一起,间隔最宽也不过十米,近的两间院子围墙共享,这头喊一声,那头听得清清楚楚。

南边有一块很大的晒谷场,现已经过了收稻子的时候,早就晒完粮交了税,多的稻子卖了钱,晒场就空下来了。

大家已经把场地收拾出来,场地十分空旷,只堆了些用的木材晾晒。只要不是晒稻子的季节,大家有什么大宴席都在这里办。

今天是温里正的儿子温擎的出师宴,听说他小儿子是个聪明伶俐的,在十五岁,就被一个大管事的看中,带在身边教导怎么成为一个掌柜。现在十九岁,不仅出师了,主家还安排他掌管镇上一个大铺子,所以今天不仅是谢师宴,还要请全村的人吃饭。

荆尧到得不早不晚,和几个叔伯寒暄了几句,等人齐,大家就去帮忙杀猪。先把猪揪出来按倒在案板上,几个年轻有力气的汉子把猪按住,有经验的屠夫找准位置,一刀进去。猪便挣扎哀叫起来,这时候可不能叫它跑了,不仅会伤到人,还会让猪血洒得到处都是,所以大家都拼尽全力的按住,直到它哼哼几下,再也不动了。过了会,看血已经流得差不多了,屠夫叫人把猪血端走,大家才松了手。

“辛苦大家了,先过来喝口茶。”里正媳妇把茶壶端提出来,招呼大家过去,拿着大海碗,一人倒一碗。

大家不拘一格的端起碗开始喝水,荆尧没有过去喝水,而是转身向后院厨房走去,找到水缸打了水洗了手。再出去时,一个人迎面向他撞来,他低头看着怀里的人,一张精致的小脸布满慌张。

“对不起,对不起。我太急了,你没事吧。”

“没事。”

那个小双儿赶紧退后一步,差点又跌倒,荆尧刚想去扶,那人拔腿就跑,一下就进了后院,荆尧也只是看了一眼,就回了前院。

回去后,刚好猪已经被吹胀,他去帮忙提了热水,和一个大叔一起合力把猪毛刮干净。然后几个人把猪架起,挂到树上,屠夫便剖开成两半,再细细分解,他们再把肉送到厨房,汉子的工作就告一段落了。

接下来就是女人双儿们的事情,洗菜做饭,安排食材。汉子们把座椅板凳摆好,便在旁边坐下休息,等有什么事情,叫他们一声,大家就去干。

荆尧跟着打了几次酱油,刚开始都挺好的,慢慢的,大家都把眼睛往他身上瞟,他也很纳闷,不就是平时的穿着吗?棉布短打,黑色裤子,青色荷包,荷包????

荆尧拿下荷包,柔软的布料上面绣了几支腊梅,右下角两个娟秀小字温群。

哪来的荷包,荆尧疑惑,他一早上除了帮忙杀猪就是去了一次后院,莫非是那个小双儿的。看大家都是一副过来人都懂的表情,他真的郁闷,还说得清吗?

“尧小子大了,都能讨双儿欢心了。”里正看他看着荷包发呆,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打趣道。

“叔,不是你想的那样,我等会再解释。”说完,他拿起荷包,向后院走去。

大家见人跑了,反而更加热烈的讨论起来。

“是群群的荷包吧,瞧那什么绣工,还真不错。”

“对,温行家五个孩子,其他的都没有说,就说想给群群找个近点的以后好照应,看来好事要近了!”

“这荆尧虽然才来三年,可是性子不错,勤快懂礼。”

“这两人还是挺般配的!”

“是啊,是啊。”

此处大家的热烈讨论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很快消息就在前后院都传开来了,还有人恭喜到温行面前,让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荆尧进了后院,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还在想怎么进去找人,就看见一个人影匆匆忙忙的跑了出来,一见到他,脸就红了。

“荆尧大哥,那个我的荷包,荷包。”温群刚刚在后面和大家一起聊天,他们这些未嫁人的哥儿是不用到后厨帮忙的,就和里正家出嫁的几个双儿一起聊天。说到荷包,他才发现自己的荷包不见了,然后又被母亲拉到一边去,问他什么时候和荆尧认识。才发现误会大了,所以赶紧跑了出来,想要讨回自己的荷包。

荆尧看着他满脸通红,看着荷包时闪闪发亮的眼睛,觉得十分可爱,“喘口气,慢慢说。”

温群更不好意思了,他平时不这样的,可是从刚刚到现在他一直很慌,也不知道为什么,所以做事也没有经大脑,这时才发现自己这样好像有些失礼。

努力平复了几下呼吸,才开口道:“刚刚我太急了,荷包没有拿稳,所以不知道怎么掉了,谢谢荆尧大哥捡到,能不能还给我,引起的误会我会和大家解释的。”

“我也有错,刚刚我没有发现荷包的存在,才会一直挂在身上,大家才会误会,你不生气就好,我去解释一下吧!”荆尧见对方总算平静下来,赶紧把荷包递过去。

温群想了想也没有拒绝,刚准备说什么,就被一声咳嗽打断。

“咳咳,群群,你在做什么。”一道严肃的声音传来,温群吓得身体一抖,刚才拿过来的荷包就又掉在地上。

“父亲。”温群见到来人,头一下子就低下去了。

荆尧捡起地上的荷包,见到走近的人,礼貌喊了一声,“温二叔。”

温行上下打量了一下荆尧,荆尧一米八六,在这个时代,算是高个了,长相也是极其英俊有气质,穿着也不是那种邋里邋遢的样子。虽然没有家里父母照料,但是听大家说是个勤快的,心里的火气也下去几分询问道:“可会识字。”

荆尧被打量也没有后退,听到问话,点点头回答:“会的,母亲在世时上过几年学堂。”

这是实话,虽然他很肯定自己没有魂穿他人,可是脑子里的记忆还是有的,即使没有代入感,但是也帮了他不少忙。

温行点点头,他是堡上有名的举人,因为年轻的时候几次考取进士的时候都在孝期错过了,加上后面天灾人祸索性没有往上再考。但是他偏爱读书人,子女个个读书识字,大女儿找的是读书人家,大儿子年纪轻轻已经考中秀才,听说荆尧读过书,也没有为难人,对温群道:“你母亲在找你。”

温群张张嘴,想说什么,但在威严的父亲身边,也不敢多说,只能跟着走了。

荆尧看着他走的时候也一脸眼巴巴的看着自己手里面的荷包,一副想要又不敢开口的样子,更觉得人可爱,随即把手里的荷包一抛,稳稳的落在温群怀里。

温群看着失而复得的荷包,惊喜得眼睛都睁圆了,像一只小鹿。他冲荆尧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就欢快的跟在父亲后面走了。

荆尧回到前院,和大家解释刚刚只是捡到荷包,因为自己不认识人,又要帮忙,才戴在身上想空了去还,没想到引大家误会,现在已经找到失主了,希望大家不要再说了。

大家见他这样说也没有再说什么,大禹民风开放,未婚年轻人有很多见面机会。就算是他们定了情,大家也只会打趣两句说几句恭喜,不会说其他的。

荆尧见大家都不再说什么,也松口气,幸亏这是个异世,要是古代那样封建教条下,温群的名声就被他毁了,他都不知道怎么办。

大家和和气气的忙了一大半天,把所有的准备工作做好,就聚在一起嗑瓜子聊天。这里没有什么男女不同席的说法,大家都坐一起,里正家媳妇拿出一些零嘴干果大家边说边吃。

荆尧就在一边听着,聊天的话题分几波,有讨论里正儿子温擎的;有说过年准备的;有讨论下面小辈。荆尧都听着,他喜欢这种烟火气息,末世十年里他都是一个人,身边的人他不敢投入太多感情,你不知道明天他还在不在,或者什么时候他会捅你一刀,你只能时刻警惕着。

大家吃着东西,说着话,里正媳妇又带着一群后厨忙完的婶子婶么给大家倒茶。荆尧正想自己去端,面前就被递来一碗水,一看是温群他连忙接过。

温群看他接了,轻声说了一句谢谢,就去给其他人端去了,等水送完,又和几个哥儿回后院去了。

“诶,尧小子,你干嘛盯着人家温群看啊。”旁边比他大几岁的一个汉子对他挤挤眼。

荆尧回过头,看见是理正兄弟的大儿子,好像叫温黎,比他大几岁,“黎哥。”

“嗯嗯,问你话呢!喜欢群温群,我给你说,你可要抓紧了。温群虽然平时挺不喜欢说话的,但是读过书,性格好,还是行二叔家孩子,外村好几个都喜欢他呢,可抢手了。还是婶子说等到明年他大哥考了功名才说亲,不然早嫁出去了,也就是明年下半年的事情了。现在都好几户来说了,行二叔没有同意。”温黎见人理自己,可开心了,接着就噼里啪啦说起来。

荆尧点点头,没有说什么,才见两面就要娶人家,那也太不可思议吧,可这个时代的人觉得正常。

温黎更来劲了,之后直到散场,大家回去,温黎都在拉着荆尧说,无论他给不给回应。一个人把温群从小到大的事情说完,开始说温家人,到最后荆尧连温家每年地里收成几何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真是个人才。”荆尧好久没有见过这么热情的人了,都不知道怎么回应,好在温黎不需要他的回应,自己就能吧啦吧啦的说,也算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

荆尧回到一个人的家,点上蜡烛,微弱的光芒照亮一小方屋子。他烧水洗完澡,躺在床上,难得有些睡不着,白日的一切在脑中闪过,也许是被温黎说多了,回想起那张脸,觉得小孩人挺可爱的。但是成亲他还没有考虑,一个人惯了,他也没有动过那种心思,就一直忽略了,想着最后分别的时候,温黎牵着他夫郎走的样子,或许可以考虑一下。

第二天是正式宴席的日子,大家都穿得比昨日体面,因为准备工作昨天都已经做好了,今天就收拾一下,然后等客人来招呼客人,荆尧几个被安排在温擎身边,帮忙他招呼几个贵人。

还有就是族里面几个德高望重的族老,里正请来座上宾喝酒,几个小辈陪着聊天,或是去拜拜,说几句喜庆话。荆尧算是外姓,到了见族老那儿,他就退下了,刚好温擎那边人来了不少人,他就被安排看着他们点,差什么就给他们拿来。

这些事情不难,交际方面有温擎,他们只是作陪,当个背景板,听他们谈生意上的事情,和恭喜温擎之类的客套话。荆尧不怯场,该听就听着,他们讲小话就去忙其他的,一上午很快就过去了,午饭是正宴,又是一顿忙。

菜是十二个菜,荆尧看来味道一般但是胜在分量足。对于那些吃多了好东西的人来说就是平常的一顿,交际比较重要。但是农家人看就是奢侈的一餐了,大家吃得肚圆才下了席。

等送走客人,帮忙的大家收拾了前面的残羹剩饭,才坐下吃饭,这时候也没有那么讲究,都是把蒸饭的桶搬到前面,大家自己吃自己盛。等大家吃完,也不会就这样散了,明天还有一天,是主家回他们礼,所以大家也收拾自己的工作,各自散去。

荆尧今天又遇到昨天的那个小双儿,和他母亲弟弟妹妹在一起,低着头不说话,像个背景板,吃饭也是安安静静的。无意与荆尧视线对上,露出个好看的笑容,然后又低下头。荆尧觉得他的性格不应该那么内向才对,但是他不好意思打听,就自己疑惑着。

第三天大家都去得比较晚,只做一顿午饭也快,吃过饭,大家把座椅板凳碗筷收拾进去放进屋里。这些是族里的东西,祖祖辈辈传下来,哪家办事都可以用,族里有大家每年交的族款,坏了破了买新的换上,平时不用就锁在公屋里。

再把自己带的东西拿回去,都是后厨那些会带自己用得惯的菜刀之类的。里正媳妇会给每人发一些东西,不是固定的,看各家条件,就是主家的一些心意,感谢大家的帮忙,也是散喜气,大家都能沾光,这样大家就散了。

荆尧也领到一包果干,不是什么精致的东西,但是这个时代纯天然,再加上果树种类不多,也是不错的回礼了。

“荆尧,荆尧。”

荆尧走在回家路上,听到有人叫他回过头看,一群人向他走来,为首的是温黎和温鸣,后面跟着的有小子也有哥儿还有几个姑娘。

“怎么事。”荆尧看他们一群人,有些不解的问。

“荆尧你下午有没有事,我们准备去西山那边去看看,有没有红颜果,今年阳光好,指不准已经成熟了。”温黎走过来,自来熟的准备去揽荆尧,奈何身高不够,人看起来像是挂在荆尧身上。

荆尧知道他们说的那种果子,是一种天然的胭脂材料,用红颜果调出来的胭脂不仅无害保存时间久,重要是颜色好看,是这个时代的女子哥儿都喜欢的东西。

他看了一眼在人群中不说话,低着头的温群,点点头,“行,我回去把东西放放就走。”

大家也很开心多了一位小伙伴,七嘴八舌的说着话往山上去,路过荆尧家的时候,荆尧一个人进去,把东西放下,拿着墙上挂着的弓箭,就和大家一起往山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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