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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卡马克的扫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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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回到家里,整整三十个小时没合过眼,睡过囫囵觉的杰斯特刚想要躺在床上美美的睡一觉,他的母亲就告诉他,公司里刚收到一封信,信是寄给他的。

当杰斯特问明白信是从哪寄来的时候,他的睡意也在一瞬间就消掉了大半。

信来自堪萨斯州,寄信者叫约翰·卡马克。

杰斯特想起了他前段时间在洛杉矶无意中遇到的那个小男孩,知道他就是日后风头无二的超级牛人约翰·卡马克后无心插柳布置的那个任务。

让他设计一款历史上非常出名的pc小游戏——扫雷。

而后,杰斯特瞬间清醒,也不怎么想要睡觉了,也没让人将信送到家中,而是亲自驾车赶往公司。

等他拿到卡马克寄给他的信的时候,他却有点意外,里面不是他想的那样只是薄薄的一页纸加上一张软盘,而是厚厚的一大叠。

杰斯特有些好奇的撕开信封,拿出里面的稿纸,厚厚的几十页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一行一行的代码。

尽管卡马克的字写得不好看,但代码还是一笔一划写的极为工整,整个代码分为三份,被卡马克仔细的用订书针分开,一份是apple的,一份是ibm/pc以及他们的兼容机上的,还有一份就是柯摩多尔64的,这是目前最为流行的三款个人电脑。

这个时候杰斯特才反应过来,约翰·卡马克不会是真当是给杂志社投稿,把代码给自己直接寄过来了吧?

这顿时让他有些哭笑不得。

杰斯特还是有些急不可待的回到办公室,他十分想要看看约翰·卡马克到底做出了些什么。

来到自己的房间,打开自己的电脑,用画图软件简单的画出了扫雷所需要的几个像素图,然后杰斯特才仔细的翻看起卡马克写完的关于他介绍过的‘扫雷’的程序代码。

从头到尾杰斯特不断的翻看了数遍,一边看一边不断的点头,眼中还不时的闪过惊喜之色,看完之后,杰斯特不由得不叹了口气,卡马克在编程方面,比自己实在是强的太多了。

杰斯特这一段时间也有所感悟,原本他自己的这具身体的主人,还算是一位不错的编程高手,但现在他发现不用说跟卡马克这种程序员里的传奇人物比,就算是比他刚刚招进公司里的那些专门钻研编程的人比,也相差甚远。

实际上,杰斯特之前也考虑过如何编写这款简单的小游戏,但是自己当初设想的程序代码要比卡马克的繁复许多。

要实现同样的一个目的程序,看代码的复杂程度就能分别出一个程序员的高下。

好的程序员完成一个逻辑,他的语言是简洁明了的。

卡马克的代码,简单,清晰,极合逻辑,几乎找不到丝毫多余的部分,简直就像是教科书一样经典。

在这份《扫雷》程序代码的最后,还附有卡马克写的一段简短的介绍,语言很有卡马克那种自我感觉天下无敌的中二少年的风格。

“我未来的老板,杰斯特·李先生,您给的第一份任务已经完成,说实话,这项工作太过简单,我几乎不费吹灰之力,甚至我连用电脑将其程序化的兴趣都没有,不过尽管我只是进行了纸面编程,但我认为我写的代码一定是最简洁,最高效,也不会有任何臭虫的,我……”

就这样blablabla的说了一大堆夸奖自己的话,最后在信件的最后,卡马克特意用大号的字体写道:“对了,别忘了你答应我的苹果电脑!”

看完之后,杰斯特不由得笑了起来。

他是真没想到像卡马克这样的天才程序员竟然会对苹果这种傻瓜电脑感兴趣,不是说现在的那些程序员都对苹果电脑不屑一顾么?

实际上,杰斯特在看《doom启示录》的时候就为此感到奇怪,卡马克,罗梅罗这些天才们都是从苹果机开始入门的,尽管他们后来都转入了对pc编程的研究,不过那是苹果因为封闭而衰弱之后的事情了。

他对照着卡马克寄给他的代码,在他办公室的那台麦金塔电脑上对扫雷这款游戏进行着程序化,其实这是很简单的事情,只需要照抄卡马克的代码就可以了,需要他真正动手做的事情也不过是他之前已经做过的——几个简单的像素图标而已。

至于杰斯特为什么会用一直喷的只有傻瓜才用的苹果电脑,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你如何让一个习惯了未来操作方式的人,天天用dos来操作?哪有直接用麦金塔的鼠标点来的方便。

虽然比起十年后的win95还是差得很远,但暂且忍忍吧。

将‘扫雷’程序化做完之后,杰斯特点开游戏在电脑上玩了起来,说实话,《扫雷》这款游戏的可玩性还是非常大的,规则也很简单,只不过杰斯特对此不怎么擅长,他也就能玩玩40颗雷的难度,就算是这样他还经常找错,最高级他是想也不想,太耗费时间跟脑力了。

不过扫雷这种益智游戏的吸引力就在于完成之后的那种智商上的成就感,哪怕只是完成最低级的那一种。

杰斯特上一世就很喜欢玩扫雷,有时候他无聊的时候甚至能够不干别的,直接玩一通宵。

虽然在以前已经玩过无数遍,但杰斯特这还是第一次玩自己亲手做出来的《扫雷》,这个跟后来的win3.1版本的很像,实际上自己当初就像按照win3.1这个自己最熟悉的版本对着卡马克进行描述的。

有计时系统,有难度选择,有自定义,有那个笑脸跟哭脸,还有着英雄榜。

正当杰斯特玩这个世界的扫雷玩的有些乐不思蜀,连自己已经快四十个小时没睡觉都忘记,甚至连敲门声都没注意到的时候,马克塞尼推门走了进来。

他见到杰斯特在电脑前皱着眉毛,冥思苦想,似乎在做什么事情。

他于是有些好奇的走上前去,探头看了杰斯特的屏幕一眼,屏幕上是一个矩形,分成了很多格子,格子很小,里面还用不同的颜色标写着1,2,3,4等阿拉伯数字的字样,而杰斯特就在不断的点击着这些格子,有的时候不时的敲击一下键盘,就在格子上插上了一扇小旗。

正当马克·塞尼疑惑着对方在干什么的时候,杰斯特在深思熟虑之后终于在一个格子上再次插上了一扇小旗,然后便控制着鼠标点向剩余的那些空着的格子点去,当他点了几个之后,突然一个格子点开之后出现了一个黑色圆点,似乎是地雷还是什么东西,然后,就看着屏幕上出现了ver的字样。

杰斯特也在那个黑色似乎是地雷的东西出现的一瞬间,露出了懊恼的神色,嘴里狠狠的骂了一句,同一时间,他一只手掌重重的拍在了桌子上。

“这是什么?”马克·塞尼脸上带着好奇。

这个时候杰斯特才发现有人来到了他的身边,刚刚的游戏失败也让杰斯特长时间未睡的睡意涌了上来,他有些无精打采的打了个哈欠,对马克·塞尼解释道:“我刚让人设计的一个在电脑上用鼠标玩的小游戏,叫《扫雷》,就是在一些固定的矩阵里面随机的分布着一些地雷,然后让玩家去把这些雷找出来。”

然后,杰斯特便想着马克·塞尼仔细的说了下扫雷的规则,比如,游戏分为十颗雷,四十颗雷,一百颗雷三种难度,那些数字就代表‘这个带有数字的格子周围的横竖斜的方格内有着数字标识个数的地雷’,然后鼠标连点两下就是把这个格子打开,点一下选中之后再按一下回车就是插上标识这是地雷的红旗。

现在的鼠标还没有两键的设置,只有一个单一的按键,而且也没有后世的那种根据手掌的握形的外形,只是一个很难看呆傻的长方体小盒子,所以杰斯特没有办法,只能暂时先让回车来代替原本鼠标上的一个按键来玩这个游戏。

马克·塞尼听了之后,眼睛亮了起来,他在脑子里仔细的想了一下这个玩法,突然发现竟然很有意思,很考验一个人的逻辑能力。

他正想要问杰斯特是怎么想到的的时候,却看到杰斯特已经打着哈欠走向了他房间一侧的休息室。

这间休息室也是杰斯特让人特意隔离出来的,他知道,搞游戏开发,加班到深夜是家常便饭,所以他特意的设置了一间休息室,当加班太晚的时候就直接在办公室里面睡。

“你先自己玩玩看吧,没有什么大事先不要叫醒我了,我实在坚持不住了。”在关上休息室的那扇木门的同时,杰斯特的声音也从休息室里传了出来,接着,只是几秒钟之后,便听到了杰斯特进入睡梦的鼾声。

马克·塞尼也只能是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便坐在杰斯特的座位上,好奇的玩起了这款叫做《扫雷》的游戏。

然后……

杰斯特打着哈欠挣扎着从床上爬了起来,房间里漆黑一片,他小心的挪移着走到了墙边,打开了灯,杰斯特低头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的手表,三点二十分。

“我睡了这么长时间?”杰斯特自己也吓了一大跳,他记得自己睡的时候还不到中午。

屋子外传来了一阵细微的声音。

听到声音的杰斯特吓得打了个哆嗦,不会是遭贼了吧,一边想着,杰斯特一边悄悄的走向房门,悄悄的打开一道门缝。

他办公室里的大灯关着,但桌子上的台灯开着,那台麦金塔电脑的屏幕也亮着光,借着微光,杰斯特可以清晰的看到,一个金发男子正坐在电脑前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屏幕。

杰斯特仔细一看,那个金发男子正是马克·塞尼。

这个时候,杰斯特才想起来,他睡觉前正好马克·塞尼来找他,他因为太累只想睡觉,就把他刚刚做完的《扫雷》给了他,让他先玩玩看。

“他不会是真的一玩玩到现在吧?”

杰斯特倒是不怀疑《扫雷》这款游戏的魅力,这款游戏自从微软的两位工程师在九二年制作安装到win3.1上之后就风靡世界,不知道有多少人为这个小小的益智游戏殚精竭虑,小小的规则里面仿佛与藏着无数的奥秘。

即便是在他之前在的那个娱乐产品层出不穷的时代,扫雷都未曾过时,不知道多少人闲着无聊的时候打开win系统里自带的扫雷,一玩能玩到茶饭不思,不把所有的地雷找出来决不罢休。

这不同于无脑车枪球游戏带来的那种只是发泄式的快感,这种益智解密类游戏完成后带来的那种成就感是难以言表,而且永不过时的。

杰斯特走到了马克·塞尼的身边,刚刚好马克·塞尼结束了一局,他在玩的是最高难度的一百颗雷的那种。

他也看到了杰斯特,他由衷佩服的看着杰斯特,伸出了一个大拇指,真诚的说道:“你简直就是个天才,这么简单,但这么好玩的游戏你是怎么想得出来的?”

杰斯特笑了笑没回答,只是说道:“这游戏还不错吧。”

“何止是还不错!简直就是完美无缺,一开始上手就完全停不下来啊,我从你开始睡觉就开始玩,一直到现在。”马克·塞尼虽然玩整整一天,但显然他现在还处在一种亢奋的状态。

说话间,他便又开始了新的一局,依然是最高难度的一百颗雷。

不得不说,马克·塞尼学的相当快,再加上《扫雷》的规则跟玩法也相当的简单易懂,杰斯特看着对方不断的在矩形阵列里寻找着地雷,而马克·塞尼扫雷的速度已经远远的比着自己这个玩了十几年的要快得多了……

杰斯特有些好奇的问:“马克,你玩这个最高难度的最快多快?”

马克·塞尼说了声稍等,点开程序自带的扫雷英雄榜,看了看上面的记录,道:“三分零六秒。”

杰斯特听了后感叹了一句,初学者能这么快已经很难得了,尤其是在没有扫雷定式,全靠自己推理的时候。

纯靠推理,这种速度是很少见的,当然,杰斯特知道扫雷的世界纪录保持者是波兰人卡米尔·穆兰斯基,他在2012年获得了吉尼斯世界纪录关于扫雷记录的认证,一个人独揽扫雷所有的十项记录,其中,他最高难度99颗雷的速度是三十秒多一点,而中级难度四十颗雷的速度仅仅只有8秒。

不过杰斯特当初也没记过定式,他也不可能有这种速度,哪怕是马克·塞尼这种他都远远的不如,他觉得这游戏记住了定式再去玩就没有那种乐趣,纯粹成了速度跟手速的比拼了。

玩游戏就是为了快乐,这一点对于杰斯特来说,无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都是最主要的。

如果不快乐了,自己又干嘛去玩呢?

这不就说本末倒置了么?

看着马克·塞尼又快玩完了这一局,杰斯特开口道:“你先我那个休息室睡一会吧,等明天早上我跟你商量一下这款游戏推广的问题,《扫雷》在我看来最适合的运行平台就是电脑,实际上,这就是一款我专门为鼠标而设计的游戏。”

马克·塞尼听后点了点头表示赞同,他经过杰斯特这么一说也确实感到有些累,便打了声招呼,向着杰斯特的那个休息室走去。

等马克·塞尼关上休息室的门,杰斯特也坐了下来,他在考虑着怎么将《扫雷》推广出去。

直接做成软盘卖自然是可以,但这个时代pc游戏的销量一直不高,而且这样也很难最大限度的推广,最好的方法就是学习当年的微软,将这款游戏搭载在电脑系统里面,做全面的推广。

问题是,自己不做电脑啊。

杰斯特思考着,去ibm肯定不行,现在ibm家大业大,pc业务也是蒸蒸日上,就算他们看中了自己的游戏,必然也只会给一个施舍性的价格。

而苹果……

杰斯特再次摇了摇头,这纯碎是个人原因,他不喜欢苹果,上一世他被那些高大上的果粉们喷了个够呛,所以对苹果这家企业带有本能的反感,既然都重生了,自然是怎么快乐怎么来,哪有重生了还为自己找不自在的,但不可否认,现在的苹果,在个人电脑领域,确实是风头无二的。

乔布斯是牛叉不错,但那又如何,世界上牛叉的人多了去了,但杰斯特讨厌苹果的尿性是不会改变的。

那就只剩下ibm的兼容机了,杰斯特知道,在未来的那场个人电脑大战里,最后的胜利者既不是现在财大气粗,有气吞山河之志,想要垄断整个市场的蓝色巨人ibm,也不是现在风头正健,似乎正在飞快崛起的苹果,而是那些现在还不被所有人看好,只是靠自己组装兼容ibm的pc机doc系统的电脑为生的那些小厂商们。

比如说现在还只是一个车库企业的,戴尔。

就是这些人,将会在ibm露出他们想要吞并整个市场的贪婪爪牙的时候,众志成城的组成了兼容机联盟,不但将蓝色巨人ibm打的生活不能自理,还将不肯放开自己封闭环境的苹果给打入深渊,不是史蒂夫·乔布斯再次出山,恐怕苹果也只能成为一个历史符号,只能从那些百科全书里看到了。

杰斯特知道这段历史,他觉得他应该去把握住,尽管未来的pc市场利润很低,因为配件的价格都透明化了,这些奸商们再也不能宰人,但现在可不是这样子的,现在的pc市场就是人傻钱多速来。

这个时候,就是谁能大胆低估美国人的智商,谁就能赚大钱的时代。

比如就像戴尔谈起他的创业历程的时候,他直截了当的说,他当时在一座顶楼租了一间房间,然后贴出了小广告,他只需要为每一个来这里的人安装一个硬盘,就能得到一百美金,赚钱简直就跟捡的一样,不出一个月,他的营业额就有五万多美元,纯利润就超过了两万美金,只靠他一个人。

所以,迈克尔·戴尔就发现,他就算上学毕业之后从事了正经的工作,也不会有他现在赚的多。

所以他就义无反顾的辍学了。

自己记得好像戴尔是在八六年的时候年销售额超过了六千万美元,从而被美国学院企业家协会评选为1986的年度青年企业家,从而声名鹊起的。

想到现在还在德克萨斯州的车库里奋斗,幻想着未来的迈克尔·戴尔,他应该不会拒绝自己的投资吧?

当然不会拒绝了,要知道戴尔成名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融资。

杰斯特如此的想着。

然后杰斯特又开始苦恼起来,他之前想的要收购幻象工作室从而得到《忍者神龟》版权的事情还没有时间去做,现在又有了要投资戴尔的想法,但自己一个人实在是分身乏术啊,是不是应该成立一个风险投资基金,来专门做这件事?

而且他脑子里还有无数想要做的事情,但他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不能去一一施行。

看来这个投资基金是必须要去做的了。

杰斯特在桌子上的纸上将这个想法记了下来,他最近忙的昏天暗地,总是不经意的就把很多重要的事情忘掉。

抽纸的时候他也看到了那天他没完工的《超级马里奥》第一关的关卡草图的设计,上面除了悬浮在半空的不同类型砖块,各种蘑菇跟怪物,各种解释说明之外,还有着马里奥那个大鼻子,带着红帽子,穿着红蓝色背带裤,挂着大胡子标志性的形象。

杰斯特突然发现他之前一直没有注意到的一个问题,那就是,他竟然在图纸上画出来的还是马里奥!

但问题是这个形象早就被任天堂的宫本茂在八一年的时候设定了,并且已经在三款游戏中使用了这个角色了,两部大金刚,甚至还有一部专门为马里奥制作的游戏,已经在日本大卖一百六十万套。

想到这一点,杰斯特立马恼怒的将原本画好的设定图攥成一团扔到了垃圾桶里,暗骂了自己一声傻-逼。

杰斯特下笔想要重新设计一个角色,但是他的脑子里满脑子都是马里奥的形象,而宫本茂在设计这个角色之初的想法也不断的回想在他的脑海当中——像记号一般让人一目了然的外貌,以及容易表现动作的配色,但问题是马里奥的形象在他的脑海里实在是太过深刻,无论他怎么想,他的脑海里也只有马里奥这一个形象符合宫本茂的那句设定。

于是,杰斯特干脆摒弃了宫本茂的那句设定,想要自己去创造一个形象和蔼可亲,又让人很容易分辨出来的角色,但杰斯特一连在稿纸上画了好几个,甚至包括后世的一些经典的游戏,亦或者是经典漫画的人物形象,俊美的,卖萌的,凶戾的等等皆有,但都没有马里奥原本的形象更加的复合这个时代的特性。

或许还是因为马里奥的形象太过时刻了吧,毕竟自己从自己的童年开始,这个形象伴随了自己整整二十年,这是绝对难以磨灭的一段记忆。

杰斯特只能这么想着。

虽然杰斯特知道,马里奥能够成功是因为这款游戏的玩法,它奠定了一款优秀的游戏应该如何去做,指导了无数还在迷茫着的设计师们,更让无数的孩子产生了‘我他么的花五十多美刀就把一台超级街机搬回了家!简直太赞了!’的想法,而并不是这个角色多么的经典,这个角色的经典是建立在这款游戏的成功上的。

但在杰斯特的眼里,《超级马里奥》这款游戏史上绝对不能够被遗忘的游戏,就是一款完美无缺的作品,他的任何一个方面都是完美无缺的,他既然要去做这款游戏,他就绝对不能允许自己比原版做的差,他身为一个热爱电子游戏,想要振兴这个行业的人,他也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去亵渎这款游戏史上真正的任何意义上的神作。

自己必须去超越它!

杰斯特吸了口气,只能无奈的将自己手里已经快用完的绘画笔扔到了一遍,透过窗子看着已经开始泛白的远方的天空,金黄色的太阳正在缓缓的升起:“还是等会找专业的,那些没有受到过马里奥这个形象影响的画师去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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